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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第二次提取规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2 10:15:38 0人浏览

导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公积金第二次提取规则的相关知识。
公积金第二次提取规则
  •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同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以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汇款凭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

  •   公积金指的是购房者在购房的时候可以用来抵房屋贷款的一种,单位都会为职工缴住房公积金,如果购房者需要进行第二次的公积金提取的,那么第二次公积金提取的流程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第二次公积金提取的流程

      一般来讲,如果第一次是以购房的情势而支取的住房公积金,那么第二次就要以还贷的方式支取了,职工用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由于了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从办理之日起满半年后才能再1次申请提取,而每一次提取都需要经由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

      还贷提取公积金的,有下列两种方式,但只可以选择其中1种。

      1、偿还住房贷款拜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拜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拜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以及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根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

  • 提取公积金的新政策规定为:1、申请:公积金缴存人需要向单位申请,在单位申请过后,在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等材料。2、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下发一个《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凭借通知书去银行提取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肖鑫律师。今天在这里为大家解答一下第二次提取公积金间隔多久?第二次提取公积金间隔为一年。

      第二次提取时间应以前一次得到款的月份为准至少1年以上方可办理。

      一、首次提取公积金,有银行贷款合同应递交的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双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写有夫妻二人姓名或子女姓名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裁剪后贴在《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相应位置。

      5.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表格请在国资处网页上下载。

      二、第二次提取对象及应递交的证明材料

      1.第一次提取时已交银行贷款合同的,本人到贷款银行打印最近3个月的还贷明细表(盖鲜章)。

      2.身份证复印件,裁剪后贴在《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相应位置。

      3.在校双职工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李浩。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流程?1、符合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等;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3、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双方缴纳的购房储备金,相信很多人都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很好奇,想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这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

  •   住房公积金是劳动者待遇的一种形式,在买房时可以适用,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凭证、公积金提取条件,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时间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凭证

      第二十六条 除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封存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退休、退职的;

      (...

  • 住房公积金允许单位拖欠多久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为两个月,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一般间隔一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职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情形:出境定居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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