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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9 16:07:09 0人浏览

导读: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原则上应由近亲属共同取得,其性质为共同共有。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的,如果赔偿协议中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那么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割?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割
  •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如下:原则上由近亲属共同取得,其性质为共同共有。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的,如果赔偿协议中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割 甲乙为夫妻,生有一孩丙,今年19岁。乙在工地施工时意外死亡,甲、丙和工地施工方达成赔偿协议,由施工方一次性赔偿15万元。后甲、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无异议,但对死亡赔偿金如何分割有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应作为遗产对待,由乙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得。 第二种意见认为:2002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死亡赔偿金界定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2004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
  •  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多,在打工过程中因车祸、工伤等意外事故而导致伤残、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起诉到当地法院的抚养费、赔偿金纠纷也多了起来。农村妇女吴海燕就打起了这样的官司。  23岁的农村少妇吴海燕是江西省玉山县六都乡郑家墩村的村民。2006年1月,她和比自己大两岁的同村青年姚二民登记结婚。结婚还不到两年,她却和她的公婆及大伯子打起了官司。  事情是这样的:新婚不久,姚二民即到浙江省慈溪市打工。2006年9月1日,姚二民驾驶摩托车在慈溪市长河镇长河工业园区与一辆帕萨特轿车迎面相撞,遭受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时吴海燕正怀有5个月的身孕,得此噩耗,如五雷轰顶。这起交通事故,经慈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解,由帕萨特轿车车主张某一次性赔偿姚二民的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计人民币30万元。扣除姚二民受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及死亡后的丧葬费、死者亲属来往处理后事的交...
  • 父亲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死亡赔偿金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协商进行分配。但如果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死亡赔偿金进行合理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   死亡赔偿金的继承

      一、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因此这里的赔偿金是分为几个项目的,要先扣除丧葬费,两个未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费以及父,母的抚养费,以及办理丧葬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剩下的才是死亡补偿费。

      三、死亡补偿费一般按照配偶,父,母协商分配,可以各占1/3。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配。

      四、另外,你朋友的父亲死亡后,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为其个人财产,成为遗产,进行继承。

      五、遗产继承按:配偶,父亲,母亲,儿子,女儿五人一人一份平均分配。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

  •   案情:2010年2月7日来某在为单位送货到某堆场出口通道时被某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挤压致死。后来某的家属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现来某的父母与妻女因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产生矛盾,来某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来某的妻女返回他们应得的份额。来某的妻子认为在分割死亡赔偿金时,来某父母应该少分,而其和女儿应该多分。理由是:首先,其与来某的子女尚年幼,而来某的父母年龄比较大了;其次,来某的父母除了来某,还有三位子女。再次,来某的父母生活长期生活在外地,不与来某一起生活,而其与女儿与来某长期生活在一起。

      分歧:围绕本案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比例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虽然不是遗产,但赔偿权利人与《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重合,故应由来某的妻子、女儿、父母依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平均分配。

      第二种意见认为,来某的死亡...

  • 你好,没有权利要求分割。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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