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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包括哪些部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4 09:37:29 0人浏览

导读:

股东权益包括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退股权。《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那么股东权益包括哪些部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股东权益包括哪些部分
  • 股东权益包括下列部分:1、享有分取红利的资产收益的权利;2、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3、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知情权;4、权利受到损害的救济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东权益主要包括:1、获得分红等资产收益的权利;2、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3、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权利;4、权利受到损害的诉讼权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一个公司不能没有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那么股东权益包括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部分:

      1、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2、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3、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4、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

      5、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包括下列部分:1、享有分取红利的资产收益的权利;2、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3、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知情权;4、权利受到损害的救济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今很多企业和公司发展比较快速,对于一些公司来讲会实行股东制,这也是为了让企业有更好的发展未来。而对于股东权益的问题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那么公司股东权益包括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公司股东权益包括哪些

      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总资产小于负债时,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该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

      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2.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3.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提取。

      4.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

  • 股东权益的内容包括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退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

  • 隐名股东,即经他人同意借用他人名义投资,而不将自身姓名或名称登记在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文件中的实际出资人。

    首先,隐名股东根据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享有合同权利,但很难以此协议来对抗其他第三人。因此,名义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隐名股东很难直接阻止。

    其次,名义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隐名股东无权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只能按照其与名义股东的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当然,如果隐名股东还可以提起隐名股东权利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隐名股东可以根据其与名义股东的协议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名义股东原则上需根据隐名股东的指令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 隐名股东的权利有查阅、复制权,表决权,分红权,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等。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订立股权代持协议的,隐名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投资权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
  • 隐名股东的权利有哪些隐名股东,即经他人同意借用他人名义投资,而不将自身姓名或名称登记在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文件中的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根据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享有合同权利,但很难以此协议来对抗其他第三人。因此,名义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隐名股东无权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只能按照其与名义股东的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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