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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9 09:25:00 0人浏览

导读:

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必须是自然人;而遗赠的受遗赠人可以是公民、集体和国家,不局限于自然人。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而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方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按其生前所立遗嘱继承其遗产的法律制度。

      遗嘱继承和遗赠作为立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方式,有其类似的地方,如二者都是立遗嘱人以遗嘱处分遗产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都会导致遗产所有权的转移,都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生效等,但两者又有着显著的区别,这种区别具体表现在:?

    (一)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

    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二)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
  •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么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在哪?什么是遗赠?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在哪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

      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

      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 遗嘱和遗赠两种处理财产的方式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在主体、义务、取得遗产方式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接下来我会给大家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

    三、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四、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而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方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按其生前所立遗嘱继承其遗产的法律制度。

      遗嘱继承和遗赠作为立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方式,有其类似的地方,如二者都是立遗嘱人以遗嘱处分遗产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都会导致遗产所有权的转移,都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生效等,但两者又有着显著的区别,这种区别具体表现在:?

    (一)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

    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二)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
  • 遗嘱和遗赠两种处理财产的方式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在主体、义务、取得遗产方式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接下来我会给大家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

    三、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四、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   王某的舅舅田某生有两女,两女都在外地工作,而田某自己年老体弱,没有劳动能力,不能单独生活,于是便在2003年和王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生前由王某赡养,死后由王某安葬,自己的四间房屋归王某所有,该协议经过乡里证明。2006年初,田某因病去世,王某把田某安葬后,想要按协议要求拿房子,但田某的两个女儿却拿出一份田某去世前写的遗产归两女儿所有的遗嘱,拒绝将房屋交给王某,王某与田某的女儿几经商量未果,遂向法院起诉。

      [分歧]

      对于本案有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 依据《继承法》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对于本案应以最后留下的遗嘱为准,将房屋判给田某的两个女儿。

      第二种观点:依据《继承法》第5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对于本案而言,...

  •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是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继承,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生前负有承担被继承人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而遗赠没有前提条件,在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就可以依据遗赠书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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