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如何申请无船承运人

如何申请无船承运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11:30:40 0人浏览

导读:

如何申请成为无船承运人在中国的企业法人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人业务,依法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时,须向交通部提交办理提单登记申请书、企业登记机关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和提单样本。那么如何申请无船承运人?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如何申请无船承运人
  • 如何申请成为无船承运人  在中国的企业法人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人业务,依法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时,须向交通部提交办理提单登记申请书、企业登记机关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和提单样本。  外国公司申请从事进出中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委托在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向交通部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前述手续时,须提供委托书。  新投资设立企业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公司章程和主要投资者协议书等文件,并依法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后,持交通部签发的《无船承运业务资格证明书》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设立分支机构,比照上述程序办理。  申请人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依法取得《无船承运业务资格证明书》后,交通部同时在交通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上公布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名称及其提单样本。  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申...
  • 保证金,承运,交通部,提单,业务,办理

      在中国的企业法人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人业务,依法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时,须向交通部提交办理提单登记申请书、企业登记机关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和提单样本。

      外国公司申请从事进出中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委托在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向交通部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前述手续时,须提供委托书。

      新投资设立企业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公司章程和主要投资者协议书等文件,并依法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后,持交通部签发的《无船承运业务资格证明书》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设立分支机构,比照上述程序办理。

      申请人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依法取得《无船承运业务资格证明书》后,交通部同时在交通部网站上公布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名称及其提单样本。

      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申请人在本公告载明的银行保...

  • 如何申请成为无船承运人

      在中国的企业法人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人业务,依法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时,须向交通部提交办理提单登记申请书、企业登记机关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和提单样本。

      外国公司申请从事进出中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委托在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向交通部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前述手续时,须提供委托书。

      新投资设立企业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公司章程和主要投资者协议书等文件,并依法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后,持交通部签发的《无船承运业务资格证明书》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设立分支机构,比照上述程序办理。

      申请人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依法取得《无船承运业务资格证明书》后,交通部同时在交通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上公布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名称及其提单样本。

      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申...

  •   【承运人】承运人的免责是什么

      在明确了承运人的责任后,就应该明确承运人的免责是什么。规定承运人责任的目的就是以"相似的良好状况"交付货物,但由于海上货物运输的特殊风险,法律又规定了承运人的免责,即由于非承运人所能控制的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承运人可以被免除"相似的良好状况"交付货物的责任。我国海商法及海牙规则对承运人的免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这包括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过失、火灾、天灾或海难、战争、政府行为、罢工、救助人命或财产、货主的行为、货物的特性及包装缺陷。当货主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提出索赔时,承运人要想抗辩索赔,就必须首先证明已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已适当地保管和照料了货物,并且没有发生绕航,然后才可援引免责条款。即承运人履行责任条款是援引免责的前提和基础,同时承运人在援引免责条款时,还必须对免责的原因和事实...

  • 无船承运人的业务范围是作为总承运人组织货物全程运输,制定全程运输计划,并组织各项活动的实施;根据托运人要求及货物的具体情况,与实际承运人洽定运输工具;从托运人手中接受货物,组织安排或代办到出口港的运输,订立运输合同并把货物交给已订舱的海运承运人等。法律依据:《国际海运条例》第七条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保证金。 前款所称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企业法人。
  • 运输合同承运人的义务是:1、承运人应当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2、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第八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八百一十二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   免责事由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理由,那么,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属旅客原因不按时到站乘车的,或旅客违约在先造成的。

      二、不可抗力免责。包括两种情况: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罢工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可适用公平原则来平衡旅客和承运人的利益。

      三、第三人原因免责。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情况较复杂,一般承运人不能免责。但如果在此过程中,承运人对旅客尽到了告知义务、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及求助义务,可减轻或免于承担责任。要指出的是,对于上述免责事项,承运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 承运人履行的义务是:

    1、安全运输义务;

    2、通知义务;

    3、按约定的时间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4、对货物毁损存在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九条规定,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