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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13:47:38 0人浏览

导读: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主要是诉讼请求不成立的情形,主要有: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只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诉讼请求不是法院所管辖的范围内等。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什么是驳回诉讼请求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什么是驳回诉讼请求
  •   当我们的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什么情况下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什么情况下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被告的合法...

  • 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判决书的依据主要是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

  •   陆某是东庆厂的厂长,曹某是文友厂、通友厂、通友公司三个单位的厂长,两人口头达成买卖铸件、钢板等货的协议。货送到位于南通市外环北路挂着通友公司牌子的厂里后,由仓库保管员季某在入库单上签收后收下货。后陆某和曹某就货款结算未达成意见,东庆厂将文友厂告上法庭。诉讼中其发现文友厂的地址在南通市八厂乡,与送货地点不一致,便撤回了起诉,重新将通友厂和收货人季某告上法庭。诉讼中,原、被告方对季某的收货行为系职务行为不持异议,存在的争议是季某到底代表文友厂还是通友厂、通友公司。关于三家中究竟谁应做被告本文不作研究。本文试结合本案对原告起诉执行职务行为的职工季某的处理谈谈审判实践中常见的也是极易混淆的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异同。  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原告起诉季某,向季某主张权利,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管辖范围,原告享有诉权,如果驳回起诉,则是剥夺了以的诉权。至于原告是否能胜诉,应在实体审理后才能做...
  •   当我们的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什么情况下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什么情况下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被告的合法...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 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是可以退诉讼费的。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所以,当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 驳回起诉是行政裁定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原告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那么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有哪些情形?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有哪些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 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判决书的依据主要是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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