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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选举法修改全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13:35:07 0人浏览

导读:

经过修订后选举法,包括统一了城乡选民比例等内容,该选举法主要包括十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选举机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各少数民族的选举、街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等内容。那么最新选举法修改全文?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新选举法修改全文
  •   核心内容:经过修订后选举法,包括统一了城乡选民比例等内容,该选举法主要包括十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选举机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各少数民族的选举、街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等内容。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                 选举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

  •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的比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是为完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暂行条例。 于1992年4月14日全国总工会第121次书记处会议通过。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工会选举法全文,一起来看看吧。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工会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农场、机关、学校和其它基层单位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中国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 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第六条 基层...

  •   在早些年我国的村委会的选举是非常的混乱的,但是出台了相关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话便得到了非常大的改善。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

  •   2011年司法考试选举法修改条款考点总结

      一、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二、将第八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

      司考资料:

      历年司法考试宪法考点汇总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宪法解读

      2010司考复习历次宪法修正记忆口诀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选举委员...

  •   亨廷顿认为选举制度和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分权制衡是民主制度的核心内容,而选举制度进而被一些学者看作民主制度的根基。此次全国人大修改选举法,引入预选、鼓励竞选,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979年选举法中对直接选举中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规定了预选的方式。1986年修改选举法时取消了预选的规定。1995年再次修改选举法时,又恢复了间接选举的预选规定,明确规定预选后仍必须实行差额选举。但对直接选举考虑到投票的困难,则没有恢复预选。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1995年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由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选举法的这一规定几乎不具备可操作性,例如什么是“充分酝酿、讨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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