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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般累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11:35:19 0人浏览

导读: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什么是一般累犯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什么是一般累犯
  •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 累犯,有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一般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 一般累犯是曾经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   累犯顾名思义是指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满或赦免后,在一定期限又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那么,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普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罪犯。

      构成普通累犯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如王某前罪是抢劫,后罪是抢劫或者盗窃;

      2、前后两罪都必须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必须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后;

      4、必须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后在法定...

  • 累犯和惯犯的根本区别就是累犯是有前科的,而惯犯没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惯犯只是指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地实施某种犯罪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累犯也就是受过一定刑罚然后又犯一定刑罚的罪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所以累犯二字在我们生活中估计经常听到,但是很多人对于一般累犯是如何判刑的并不是很了解。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一般累犯判刑标准?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一般累犯判刑标准

      所谓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

      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2、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7...

  •   累犯是我国刑罚裁量中的从严处罚制度之一,也是重要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之一。正确认识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科学地运用刑罚手段同累犯现象进行斗争,对于惩罚罪犯,降低重犯率,增强预防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累犯的概念  所谓累犯,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累犯是指曾被判刑而又再次犯罪的;狭义累犯限定在广义累犯之中又具有法律特别规定的其他条件,并给予加重处刑的。通常,广义累犯被称作实质累犯,狭义累犯被称作形式累犯。  长期以来,由于对累犯概念有多义性理解,以致存在着形式多样的累犯定义。有的主张区分刑事政策上的累犯与执行后,再犯罪者。刑法上的累犯,有如下限制:(1)被判处惩役的人;(2)自执行完毕或免除执行之日起;(3)5年内;(4)再犯罪;(5)应判处有期惩役时,这种人叫再犯。再犯以上统称累犯。对其应加重刑罚(最高刑期的二倍以下)”。〔1〕  南斯拉夫学者维多耶·米拉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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