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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8 09:17:38 0人浏览

导读: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三到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五到十九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履行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工作职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

  • 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三到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五到十九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有什么关系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
  • 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程序是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召开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人选,组成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5-19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

    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

    1、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2、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

    3、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否则将出现无法可依也无据可依的情况。那么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哪些呢?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全和规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产业集团(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第三条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第四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如有必要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二章...
  • 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 董事会成员: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董事会的董事长: 

    1、人数: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职权: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三、董事会会议:

    1、召开次数: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2、董事会临视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   不同性质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是不一样的,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相关的发展对于公司董事会的人员要求和组成方式都是不一样的,那么一般来说,公司的董事会是怎样组成的,大家对于一个知识点一定有这样或是那样的疑惑,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一般的公司董事会组成。

      一、一般的公司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二、董事会成员有哪些

      1、董事会有董事长一人,副董...

  • 董事会决议的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5、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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