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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1 08:34:54 0人浏览

导读: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可以向原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办理。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
  •   一、行政审批项目内容

      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校验、变更进行审批。

      二、设定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

      1994年2月26 日卫生部颁发《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引用条款:第10条,依据文件复印件附后。

      三、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按区域卫生规划,由区卫生局初审,报市卫生局审批,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审批项目条件

      申请100张床位以下的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立(审批)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章设置审批的若干规定。

      法律依据: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五、申请材料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 用房产权证明;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的处理方式具体为:当事人可以向原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办理。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   专业领域的机构成立时,都必须有专门的执业许可证书,否则就是违法经营,比如说从事食品行业,必须获得食品的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也必须获得许可证,那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是怎样的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

      1、申办对象: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

      2、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

  •   一、行政审批项目内容

      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校验、变更进行审批。

      二、设定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

      1994年2月26 日卫生部颁发《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引用条款:第10条,依据文件复印件附后。

      三、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按区域卫生规划,由区卫生局初审,报市卫生局审批,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审批项目条件

      申请100张床位以下的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立(审批)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章设置审批的若干规定。

      法律依据: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五、申请材料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 用房产权证明;

     ...

  •   现在的医疗机构有很多,除常见的综合医院外,还有卫生院、疗养院、诊所等等,但是这些医疗机构要获得行医资格必须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否则就是非法行医,那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手续?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属于医疗机构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2)妇幼保健院;

      (3)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4)疗养院;

      (5)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6)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7)村卫生室(所);

      (8)急救中心、急救站;

      (9)临床检验中心;

      (10)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11)护理院、护理站;

      (12)其他诊疗机构。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
  •   专业领域的机构成立时,都必须有专门的执业许可证书,否则就是违法经营,比如说从事食品行业,必须获得食品的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也必须获得许可证,那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是怎样的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

      1、申办对象: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

      2、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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