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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8 16:01:32 0人浏览

导读: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出于对公司利益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以有偿协议的形式与离职相关人员签订的一个保护协议,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出于对公司利益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以有偿协议的形式与离职相关人员签订的一个保护协议,那么协议里规定的竞业限制条款、补偿标准、竞业限制时间是否有法律上的规定呢,还是由企业随意规定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看看关于竞业限制规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竞业限制规定

      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一、竞业限制规定《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

  •   核心内容:企业通过对劳动者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一段时间内的竞业限制,保障企业巳取得的竞争条件,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以下将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适用竞业限制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的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和其他经营利益的必要措施,其目的是尽量避免劳动者用在职期间掌握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损害企业的利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存和发展。企业通过对劳动者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一段时间内的竞业限制,保障企业巳取得的竞争条件,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适用竞业限制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是支付劳动者保密费或竞业限制补偿费。

      只约定竞业限制而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对于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来说无疑是显失公平的。

      为此,《劳动合同法》以及广州、深圳、上海等地方法规巳作出了竞业限制补偿标准的规定。

      二是限定竞业限制的主体。

      竞业限制协...

  •   竞业限制从字面意思来看是旨在限制竞争,那么在法律上,竞业限制是什么意思呢?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相信大家也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具体来看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吧。

      一、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对于竞业限制的范围做了明确的界定,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本文在上述条款中已作具体陈述,具体的详细条款,需要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条款做出详细的界定,用人单位应制订有关保护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明确哪些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属于应保护的商业秘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加以防范,不能将该行业的一般知识技能和专业技能都纳入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另一类是竞业限制的从业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可以分为两类:

      (1)不得参与同类企业,即“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

  • 普通员工不适用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约定普通员工在离职后不得从事相同行业是无效的。竞业条款并不是对每一个劳动者都适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只是一般的业务员,不适用竞业条款的范围。用人单位的所谓的竞业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 案件简述:竞业限制与经济补偿金争议

    案情介绍:

    金先生在某公司担任技术部门主管,从事产品开发工作,与公司订有五年期劳动合同。工作中,金先生与其主管部门的几名技术人员一起开发新产品,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了保证新产品的顺利开发,公司要求与金先生等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约定:参与产品研制开发的员工对产品研制过程和结果予以保密,不管如何原因离开公司的,则在一年之内不得前往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单位工作,否则将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作为补偿,公司将按金先生等员工的守约情况给予经济补偿费。金先生及其部门员工对协议内容没有异议,双方于是签订保密协议。

    不久,金先生的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公司为了强化产品开发力度,计划找一个更合适的技术人员担任技术部门主管,于是,公司通知金先生: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订。金先生接到公司的通知后,要求公司考虑以往情况给予留...

  • 很多人可能听过竞业限制这个东西,但它具体是个啥玩意,它与竞业禁止、保密协议有啥区别,大多数人还是不了解,竞业限制,以限制从事相关重要工作位处特定位置的员工在离职后从事行业相关工作的一种条约,那不签竞业限制协议有什么影响?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不签竞业限制协议有什么影响员工不愿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书》的情况大体可以分为两类情形。一类是协议书的内容对员工的要求过多、过高,员工对协议书产生了“恐惧感”.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认真协商协议书的内容,以求达成一份公平、对等的协议书。另一类则是员工另有所图,不希望为自己增加任何义务。对这类员工的处理难度可能要大很多,而且不仅仅是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就能够解决的。此时需要明确一点,竞业限制协议是与保密岗位同步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保密岗位也就不存在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书》的问题了。所以,如果员工坚持不签署竞业...
  • 竞业限制协议限制范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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