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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得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1 08:37:27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企业经营当中必须要缴纳的税种。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得税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得税
  •   1、福田区罗先生来电咨询,医疗机构有哪些税收优惠?

      地税局陈小姐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的规定,医疗机构分类不同,享受的政策不同。医疗机构将按照其性质、功能和承担的任务不同,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四大类。

      以上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具体包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等,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

      (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入的免税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摘自2000年7月10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42号)
  • 问: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

    答: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

  •   1、福田区罗先生来电咨询,医疗机构有哪些税收优惠?

      地税局陈小姐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的规定,医疗机构分类不同,享受的政策不同。医疗机构将按照其性质、功能和承担的任务不同,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四大类。

      以上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具体包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等,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

      (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入的免税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摘自2000年7月10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42号)
  • 问: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

    答: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医疗服务收入的征免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摘自2000年7月10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42号)
  •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企业的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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