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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1 11:26:26 0人浏览

导读:

建设用地land for construction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类包括有三类,分别是宅基地、自留地和公用企事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类的目的是?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类到底有哪些,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小编如何说的。一、宅基地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外,还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二、自...
  •   农村集体在进行建设用地的租赁的时候,是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才能够确保其的租赁行为是有效的,不然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可以买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已经建设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建设房屋的土地归集体所有。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早在60年代初期,党和政府就对乡村企业用地和农村建房用地问题作了规定。但那时农村的各项建设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发展较慢,用地量不大。从全国来看,土地需求与供给矛盾也不象现在这样突出,因而有关乡、村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也不够全面具体,更不可能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党的十一界三中全会以后,随着中国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巨大变化,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随之而来的乡、村各项建设,尤其是乡、村企业建设和农民住宅建设飞速发展,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但由于我国法律不健全,对这些新的社会关系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来调整,再加之土地管理工作一时跟不上,实践中...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拟建单位使用建设用地的法律凭证,如果没有这个证就用地的话属于非法用地,那么凭借这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以办房产证吗?那么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以办房产证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 use permit)是政府部门为完善城乡交通基础建设、用地规划和城乡消防进出安全,公民的生产生活生存、商业居住生活等长期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应合理的设置建设用地,指导公民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个人生产生活居住等需要,到所在辖区居委会,申请填写《拟建项目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后,经过消防、规划等部门受理审结同意,并在规划区内或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建设,依法核发的法律凭证、准建手续。是法律赋予普通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拟建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或征用、划拨土地前,是城乡交通规...

  •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程序有:首先需要将一个拟征地拆迁计划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上级行政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做出正式的征收决定并公告,被征收地区的人民没有异议并且兑现补偿方案之后开始拆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政府对土地不仅仅有征收权利的,还有让农民使用的权利。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时候我们要遵守相关法律,做一个遵守法律的良好市民。那么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几种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几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59条等条款的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可以按规定申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别按照如下方式取得:

      1、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人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持有关批准文件,;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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