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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0 08:39:43 0人浏览

导读:

有些人为因为一时的义气或是许多冲动的行为而为别人的贷款承担保证责任,当然这里面也有可能是夫妻之间,担保合同是属于附属合同,对于主贷款合同起到保证的作用,因此当主合同不发生效力或是履行完备时,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接下来就随着一起来阅读下面这篇关于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的文章吧!那么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   有些人为因为一时的义气或是许多冲动的行为而为别人的贷款承担保证责任,当然这里面也有可能是夫妻之间,担保合同是属于附属合同,对于主贷款合同起到保证的作用,因此当主合同不发生效力或是履行完备时,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接下来就随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阅读下面这篇关于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的文章吧!

      一、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主要看担保方式,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

  •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

      根据我国担保法有关规定,贷款担保人在贷款人无力还款情况下应当承担责任。

      不过贷款担保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担保。  1、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

  • 如今大家签合同都比较有权利意识,因此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债务担保人并不是只需要在合同上签个字就行的,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债务担保人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债务担保人法律责任债务担保人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
  •   债权人在借款的过程中,因为不信任债务人,所以需要一个担保人在中间起到衔接作用,如果债务人到了规定期限不能还款,那么债权人可以找到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担保人有配偶的,配偶是否也要为这笔债务承担责任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讲解担保人配偶承担的责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担保人配偶承担的责任

      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向担保人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后,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人的配偶应与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担保人的配偶与担保人之间有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不混同,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所得财产的话,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

  •   借贷关系中,介绍人应承担保证责任吗?

      最高人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知,对于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

      为此,如果你仅是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那么就不必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你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表示,则必须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人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免除责任,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后,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咨询

      06年7月帮助朋友贷款担保,贷款金额为5万元,期限为半年。半年后这位朋友没有偿还这笔贷款,又去请另一位朋友作为担保人续借这笔贷款,不幸的是这位朋友(借款人)在09年1月在一场意外中死亡,且这笔贷款还未偿还。现在连本带利共达7万多元。现在银行要偿还这笔贷款,并到法院起诉后一位朋友,我对法律知识欠缺,不知我作为第一次贷款担保人会不会遭到银行起诉,会有什么样后果?

      回复

      首先你要明辨一个问题,那就是官司赢还是不赢,由谁来还钱,都以借款合同,或者借款协议为准。

      如果有事实说明合同是伪造的,可以继续调查取证,毕竟假的真不了,但是对方是银行,有内部暗箱操作你明白吧。除非拿出确凿的证据,否则银行的胜算大。所以道路会很曲折,前途也不会很光明。

      第一个问题:

      1.你给死去的朋友做担保。合同一定会注明,如果他不还钱那么你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说白了就是他不还钱(...

  • 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规定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之下,保证合同自然无效,保证人不应承担无效保证合同的保证责任。无效保证合同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两种情况:一是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二是主合同的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两种情况都是有主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发生的,保证合同是在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订立的,在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同保证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情况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无效合同的赔偿责任。
  • 保证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有两种方式,1、一般保证;2、连带保证。这两种方式的不同在于,一般保证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而连带责任保证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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