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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8 16:52:25 0人浏览

导读:

国家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标准包括对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上海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上海拆迁补偿标准
  •   浦东新区规土局、各区、县房地局、房管局、崇明县建委:

      为贯彻执行《上海市危棚简屋改造地块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适用范围

      《试行办法》第二条关于“经市建设委员会核定的危棚简屋改造地块”是指1996年4月22日后由市房地局具体确认的危棚简屋改造地块。

      二、关于指定银行

      《试行办法》第十二条中指定的银行,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三、关于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事项

      凡属危棚简屋改造地块的拆迁基地,拆迁人应在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中具体明确货币化安置方案,并将不低于拆迁安置总费用的10%的资金存入拆迁基地所在区、县的建设银行支行和建设银行浦东分行,以确保拆迁货币化安置的实施。

      非危棚简屋地块的拆迁基地,拆迁人参照本《试行办法》的,也应按本条上款规定执行。

      上述资金经...

  •   上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浦东新区规土局、各区、县房地局、房管局、崇明县建委:

      为贯彻执行《上海市危棚简屋改造地块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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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适用范围

      《试行办法》第二条关于“经市建设委员会核定的危棚简屋改造地块”是指1996年4月22日后由市房地局具体确认的危棚简屋改造地块。

      二、关于指定银行

      《试行办法》第十二条中指定的银行,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三、关于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事项

      凡属危棚简屋改造地块的拆迁基地,拆迁人应在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中具体明确货币化安置方案,并将不低于拆迁安置总费用的10%的资金存入拆迁基地所在区、县的建设银行支行和建设银行浦东分行,以确保拆迁货币化安置的实施。

      非危棚...

  • 国家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标准包括对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公租房拆迁补偿有法律规定的标准。公租房的所有权人的补偿,一般有拆迁公共租赁住房房屋价值的补偿和获得公共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而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的补偿和其他的一些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瑞雷,以下为大家解答“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

      这里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公租房和公房并不是一回事,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房屋。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公租房也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的房屋。 我国并没有关于公租房拆迁的法律规定,具体只能参照一般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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