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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假离婚净身出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5 09:44:38 0人浏览

导读:

法律并没有净身出户的明确依据。净身出户是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双方自己的协商结果,只要在离婚协议中一方同意净身出户,协议合法的,法律并不禁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办假离婚净身出户的相关知识。
办假离婚净身出户
  • 核心提示:在一些夫妻离婚纠纷中,是不是听说过净身出户?净身出户通俗讲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但是按照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那么净身出户的协议书有没有效力?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在这里整理介绍。净身出户协议实属无效的合同根据婚姻法第二条的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该协议以放弃房产及支付巨额的所谓赡养费为要挟不得离婚的条件显然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则中的离婚自由,且协议内容的不对等,也违反了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五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本案中的协议内容实际上已经侵犯了离婚自由,显然已经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属于无效的合同。同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
  •   核心内容:夫妻为买学区房在民政局自愿签署由女方书写的离婚协议书假离婚,并约定女儿抚养权及所有共同财产归男方所有,后女方以欺诈为由要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部分。法院对女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2012年2月,李女士与张先生夫妻俩在民政局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内容主要是因女方过错,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女儿由张先生抚养,夫妻名下所有财产归张先生所有,夫妻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离婚协议内容均由李女士书写。

      在签署离婚协议的当天晚上,张先生和李女士又通过中介签订协议购买本市浦东新区某房屋,后因种种原因买房协议未能履行。

      为此,李女士认为,双方离婚是假,真实目的是为女儿购买学区房。李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张先生是欺诈行为,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部分,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中,张先生辩称买房与离婚无关。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对李女士...

  • 法律并没有净身出户的明确依据。净身出户是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双方自己的协商结果,只要在离婚协议中一方同意净身出户,协议合法的,法律并不禁止。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核心内容:夫妻为买学区房在民政局自愿签署由女方书写的离婚协议书假离婚,并约定女儿抚养权及所有共同财产归男方所有,后女方以欺诈为由要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部分。法院对女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2012年2月,李女士与张先生夫妻俩在民政局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内容主要是因女方过错,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女儿由张先生抚养,夫妻名下所有财产归张先生所有,夫妻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离婚协议内容均由李女士书写。

      在签署离婚协议的当天晚上,张先生和李女士又通过中介签订协议购买本市浦东新区某房屋,后因种种原因买房协议未能履行。

      为此,李女士认为,双方离婚是假,真实目的是为女儿购买学区房。李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张先生是欺诈行为,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部分,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中,张先生辩称买房与离婚无关。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对李女士...

  • 核心内容:本文中律师为您支招如何预防离婚诉讼中“被离婚”或者“净身出户”。离婚夫妻双方财产争议中一方有时候是因为那些平时容易保留而又有一定私密性的证据无法在诉讼时取得而丧失理由,为此整理了相关技巧,给予离婚当事人支招提醒,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常见的几个典型的离婚财产转移前兆有:1、“未雨绸缪”:尚无离婚迹象便已着手一方有了外遇而产生了离婚的念头比较大。外遇的一方可能担心被亲朋好友指责、唾骂,常常会无事生非制造事端,以便逼迫另一方提出离婚。如果离婚是迟早的事,首先考虑到诸如住房、存款等大额共同财产。有些当事人在一方起诉离婚时,对此也一直还蒙在鼓里。类似情况还有私自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他人名下、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将同居期间至结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等等。2、“暗渡陈仓”:共同财产被化整为零如果发现一方当事人不时将两人积蓄的钱取出,工资卡上的钱也往往过不了一天,便只剩下零...
  • 离婚净身出户孩子抚养如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如果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有一方想要离婚,就会想尽办法将得到的最大化的归于自己,只有这样才不亏,但是想要得到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走法律途径的话,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让妻子净身出户的条件?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净身出户是什么意思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二、让妻子净身出户的条件因为妻子出轨,女方作为过错方,可以要求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无关于“净身出户”的直接规定,只是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权进行了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到,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易轶。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净身出户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其次,如果您想要对方净身出户的话,在法律上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除非对方同意放弃所有财产,不然都无法达到让对方净身出户这一程度。而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如果对方存在婚姻过错,比如:重婚、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话,可以要求对方对你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中法官也会对您适当倾斜,可以将对方的财产适当给你进行多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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