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各项补偿费用。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包括耕地补偿费及其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多年生林木补偿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
其计算方法是: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③...
农村征地这种情况是相对比较多见的,对于农民来讲遇到征地的话,对于补偿的标准是比较关心的,这也是涉及到自己利益的相关情况,要注意一下具体的补偿标准。那么农村征地补偿如何分配?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农村征地补偿如何分配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二00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案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那么关于征地补偿依据有哪些呢?请看下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
在我国,土地被征用用于再次改造的活动已经越来越多,而相关被征地方却不清楚自己的征地补偿费用是如何得出的,再加上补偿费用也是征用方单方面宣布的,所以也不可能让被征地方对此费用进行信服。那么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你了解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以及有那么补偿项目补偿方式!
一、征地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2)安置补助费计算标准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土地...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征地拆迁是常有的现象,旧城区改造,扩展修路,或者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那么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1.土地补偿费计算公式: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跟耕地数;
3. 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一、征地的含义
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给予被征地农民一定的补偿。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预公告(在征地获批前)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
(3)公告内容: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说到征地补偿的具体费用,大家应该都不会陌生了,征地补偿费其实就是指在对土地进行征收后,对相关人员作出的具体补偿费用,对于被征地的人来说,是一定要了解的,接下来就
我国现在的经济增长速度已经高居全球前列了,这样的经济发展速度导致了现在我国的建设用地不够,所以就需要对原有的土地进行征收。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征地补偿
问:我县在建设沿海高速公路期间征用了农村耕地,并按规定对村民承包地上的果树、温室及其他农作物给了部分补偿。那么,村民取得的这些补偿款是否要缴税?答:国家税务总局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如下:1、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2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因为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被征用后,农民也没有使用权了。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有就业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续交,属于自由职业者的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支付表,审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法院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