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债权债务> 债权人权益增加

债权人权益增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9 09:59:36 0人浏览

导读:

债权人权益增加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权利;申请债权人展期或者申请分期履行债务的权利;权利损害的救济权;以及诉讼时效的抗辩权等。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债权人权益增加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债权人权益增加
  • 债权人在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时候债权人不可以不出庭,因为在债权人一般在债权债务的诉讼案件的进行过程中债权人一般是作为原告,如果原告不出庭也没有请求相关的诉讼代理人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的话。那么债权人可以不出庭吗?一、债权人可以不出庭吗?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实践中,当事人不愿出庭的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如果原告不出庭也不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法院按照撤诉处理。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
  •   核心内容:何谓企业债权人呢?其又有怎样的权益?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什么叫企业债权人

      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二、债权人权益

      债权人权益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

  •   案由 债务纠纷

      1997年至1998年间,被告付某与原告古某做竹胶板生意,欠古某货款4.2万余元,立下欠据一张。被告丁某系付某之妻,两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拥有价值5万元的住房一套及其他财产。2000年6月1日,两被告办理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约定住房及家具、摩托车等财产归女方所有,债权、债务归男方。对此,付某未告知古某。2001年4月28日,两被告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所有权人为丁某,共有权人为付某。2001年6月6日,被告丁某向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方为付某与丁某。古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付某归还欠款,丁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付某与丁某协议离婚时,约定房屋、家具及摩托车等财产全部归女方丁某所有,侵犯了债权人古某的合法权益,两被告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遂判决,付某欠古某货款4.2万余元,丁某在房屋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邢 童)

      点评:

      从事实上看,被告付某在与丁某的夫...

  • 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提前约定好禁止债务人二次抵押或二次抵押后债务人的责任。双方可以在合同中,将债务人的二押行为作为禁止性行为。把禁止债务人进行二押作为条款写入借款合同,一旦发现债务人有二次抵押行为,债权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 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以金钱为内容的借款,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的法定货币履行,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债务人是公司法人的时候,如果法人有损害债权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法人的行为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核心内容: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呢?一共有四大合法权利。下面法律快车债权债务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您的捧场。

      《民法典》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

  •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具体都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在过了诉讼时效后行使,而先履行抗辩权等是在当事人互负债务时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的权益如何保护?债务人死亡,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主要有两种途径,分别为向债务人的配偶要求偿还;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要求偿还。债权人要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应该在出借时就采取措施防范债务人死亡这种情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向债务人的配偶要求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适用该法律的前提是债务人举债是其配偶合意或者该笔债务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现实生活中,对于一方举债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则毫无办法,债权人对此很难举证,造成很多共同债务无法认定。但是债权人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夫妻共同签字来确认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

      二、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要求偿还

      在生活中有“父债子偿”的说法,但...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