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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法包括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9 10:00:48 0人浏览

导读:

债权包括合同债权、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债权、无因管理的债权、以及不当得利的债权等。按债权人的人数多少,债权还可分为单一债权和多数债权;或者按债的履行选择性可分为简单债权和选择债权。那么债权法包括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债权法包括什么
  •   债权法又称债法,是调整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对商品流通关系的反映与保障。那么,什么是债权法?

      债权法的介绍

      债权法可分为形式上的债权法和实质上的债权法。形式上的债权法,仅指有关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典或民法典中的债编;实质上的债权法,除上述之外,还包括有关债事的单行法、立法与司法解释以及司法中适用的有关国际公约、国际条约、双边协定等一切债的法律规范。

      债法是对商品流通关系的反映与保障。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物权、知识产权等绝对财产权,二是债权关系。前者为财产关系的静态,后者为财产关系的动态。商品关系作为一种交换关系,是民法调整的主要内容之一,债权法不仅是对商品流通关系的反映,而且是对商品流通关系的保障。

      同时,商品经济孕育了债法,使债法包含了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但债法不简单地等同于商品交换的规则,因为,商品交换表...

  •   债权法又称债法,是调整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同样,债权法可分为形式上的债权法和实质上的债权法。形式上的债权法,仅指有关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电或民法典中的债编;实质上的债权法,除上述之外,还包括有关债事的单行法、立法与司法解释以及司法中适用的有关国际公约、国际条约、双边协定等一切债的法律规范。

      债法是对商品流通关系的反映与保障。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物权、知识产权等绝对财产权,二是债权关系。前者为财产关系的静态,后者为财产关系的动态。商品关系作为一种交换关系,是民法调整的主要内容之一,债权法不仅是对商品流通关系的反映,而且是对商品流通关系的保障。同时,商品经济孕育了债法,使债法包含了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但债法不简单地等同于商品交换的规则,因为,商品几哦啊表现在法律上就是财产让度,而财...

  •   债权法

      债权法又称债法,是调整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同样,债权法可分为形式上的债权法和实质上的债权法。形式上的债权法,仅指有关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电或民法典中的债编;实质上的债权法,除上述之外,还包括有关债事的单行法、立法与司法解释以及司法中适用的有关国际公约、国际条约、双边协定等一切债的法律规范。

      债法是对商品流通关系的反映与保障。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物权、知识产权等绝对财产权,二是债权关系。前者为财产关系的静态,后者为财产关系的动态。商品关系作为一种交换关系,是民法调整的主要内容之一,债权法不仅是对商品流通关系的反映,而且是对商品流通关系的保障。同时,商品经济孕育了债法,使债法包含了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但债法不简单地等同于商品交换的规则,因为,商品交换表现在法律上就是财产让...

  •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那么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债权转让无效的三种情形。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如果您所接受的债权转让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2、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这里法律只规定了债权转让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征得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一、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如果一味强求通知义务要在诉讼之前完成,并且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以此为由驳回受让人的诉讼请求,则违背了合同法设立债权转让的立法本意...

  •   汽车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汽车债权移转于第三人。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接下来,关于汽车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汽车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车辆债权转让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

      二、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

  •   物权指的是民事主体对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支配的权利。物权一般是针对一般人而言,债权是发生在特点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要求其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那么物权与债权的区别是什么呢?大家经常在生活中将其混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物权与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主体不同 

      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二)客体不同 

      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有物。

      (三)追及力不同

      债权无追及力,而物权有追及力。

      (四)性质不同 

      物权是支配权,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具有相容性;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又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债权具有平等性。

      (五)有无期限性不同 

      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

  • 物权就是公民享有对自己财物的所有权和他物权,是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的。物权的内容分类是什么呢?一、物权的概念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二、物权的内容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1、物权的权力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的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三、物权的分类1、自然物与他物权
  •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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