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刑事和解的范围

刑事和解的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8 09:36:45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和解一般是在案件有相关的和解的情况下才能够适用的,对于很多公诉案件来说本身受害人可能已经不在人世或者是他们根本就不愿意对于案件的情况今夕和解。那么刑事和解的范围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刑事和解及其相关问题。
刑事和解的范围
  •   刑事和解一般是在案件有相关的和解的情况下才能够适用的,对于很多公诉案件来说本身受害人可能已经不在人世或者是他们根本就不愿意对于案件的情况今夕和解。那么刑事和解的条件及范围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刑事和解及其相关问题。

      一、刑事和解的条件及范围

      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要求加害人的自愿。

      3.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条件。刑事和解适用轻罪案件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案件。

      综上所述,刑事和解的范围有以下两点:

      1、从案件条件来看,可以包括部分法定刑在三年以上的案件(如部分非法拘禁案、敲诈勒索案)以及部分法律规定可以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犯罪情节恶劣、...

  • 未成年人是我们国家的未来,是时代进步的基础,可总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有一些人觉得自己未成年就可以为所欲为结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那么未成年刑事案件和解的程序是怎样的?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引入刑事和解制度的意义有哪些?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国家如何规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未成年刑事案件和解的程序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没有特别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解程序,适用只能适用第五编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有关条款。该章第277条将适用刑事和解程序的案件限于较为严格的范围。而在以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刑事和解案件范围要远远宽于刑诉法第277条的规定。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
  • 随着有组织侦查在实务界和学术界受得到了高度的关注。因为其作为一种非常规的侦查手段,能够有效地瓦解犯罪组织,侦破犯罪。与此同时,形形色色的新型犯罪也层出不穷,比如贩毒、行贿、洗钱、伪造货币、组织卖淫、网络犯罪等,因其隐蔽性极高、组织性强以及所具备的高超的反侦查手段,对传统的侦查方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诱惑侦查也就应运而生了。

    目前,我国法律对卧底侦查和诱惑侦查都缺乏相关的规定,因此学界正在努力地探索相关的法律规制。但是,当前的学理研究绝大多数单纯地谈论卧底侦查或者单纯地论述诱惑侦查。而现实的情况是:由于侦查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形,需要运用各种办案智慧和技巧,这使得在现实的侦查方法中可能有一些侦查手段或侦查谋略既可以被当做卧底侦查的范畴来研究,也可以被当做诱惑侦查来研究,于是便产生了卧底侦查和诱惑侦查的“交叉现象”。所谓“交叉现象”是指在某侦查过程中的一些情形既可以归入卧底侦查的...

  • 刑事和解适用于自诉案件和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被告人或者是嫌疑人如果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了的话,如果想要不被一直在看守所羁押,那么只能委托律师帮忙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后还要坐牢吗?是否需要坐牢还是要等候审判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取保候审后的程序1、一个正常的普通刑事案件,分为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查完毕后移送法院审判。2、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即你),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按正常程序,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意见书以及卷宗材料后,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即你),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同时应当告知你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3、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警方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并不是最终的刑罚。4、个案子立案后,正常情况下,最终都是要被起诉到法院审判的。若涉案的情节轻微,检方也可以作出不起诉的...
  •   刑事和解一般是在案件有相关的和解的情况下才能够适用的,对于很多公诉案件来说本身受害人可能已经不在人世或者是他们根本就不愿意对于案件的情况今夕和解。那么刑事和解的条件及范围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刑事和解及其相关问题。

      一、刑事和解的条件及范围

      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要求加害人的自愿。

      3.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条件。刑事和解适用轻罪案件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案件。

      综上所述,刑事和解的范围有以下两点:

      1、从案件条件来看,可以包括部分法定刑在三年以上的案件(如部分非法拘禁案、敲诈勒索案)以及部分法律规定可以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犯罪情节恶劣、...

  • 未成年人是我们国家的未来,是时代进步的基础,可总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有一些人觉得自己未成年就可以为所欲为结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那么未成年刑事案件和解的程序是怎样的?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引入刑事和解制度的意义有哪些?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国家如何规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未成年刑事案件和解的程序刑事诉讼法
  • 随着有组织侦查在实务界和学术界受得到了高度的关注。因为其作为一种非常规的侦查手段,能够有效地瓦解犯罪组织,侦破犯罪。与此同时,形形色色的新型犯罪也层出不穷,比如贩毒、行贿、洗钱、伪造货币、组织卖淫、网络犯罪等,因其隐蔽性极高、组织性强以及所具备的高超的反侦查手段,对传统的侦查方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诱惑侦查也就应运而生了。

    目前,我国法律对卧底侦查和诱惑侦查都缺乏相关的规定,因此学界正在努力地探索相关的法律规制。但是,当前的学理研究绝大多数单纯地谈论卧底侦查或者单纯地论述诱惑侦查。而现实的情况是:由于侦查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形,需要运用各种办案智慧和技巧,这使得在现实的侦查方法中可能有一些侦查手段或侦查谋略既可以被当做卧底侦查的范畴来研究,也可以被当做诱惑侦查来研究,于是便产生了卧底侦查和诱惑侦查的“交叉现象”。所谓“交叉现象”是指在某侦查过程中的一些情形既可以归入卧底侦查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