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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传销罪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8 08:46:05 0人浏览

导读: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对一般参加者不予追究,对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应予追究。那么组织传销罪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组织传销罪是什么
  • 传销涉嫌非法经营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的规定: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该批复明确了对传销行为按非法经营罪处理。

    传销型非法经营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对一般参加者不予追究,对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应予追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是本罪的既遂,对既遂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是本罪的既遂,对既遂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

  • 核心提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抢夺罪的量刑。抢夺罪的量刑标准: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抢夺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犯罪数额不足2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罚金刑。有故意犯罪前科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有期徒刑一年为基数,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有数额的每增加1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财物的;(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抢夺公私财物...
  • 你好!请问你组织的是什么产品呢?是否是具有你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有独立的组织体现,有独立的成本核算呢?这个一般情况下,一旦确认罪行,这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议你去找找相关专业的律师,具体情况你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在最大限度内减少赔偿金额,这个我是可以帮你争取的,希望能够帮到你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   《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增加了组织领导犯罪的规定,更加强了对传销份子的威慑力和惩罚力度。我们老百姓更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碰到披着资本运作外衣、巨额资金利益的诱惑时要保持冷静,如果掌握了确实的证据,果断报警。下面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吧。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对一般参加者不予追究,对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应予追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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