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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格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9 14:55:54 0人浏览

导读:

著作权在近代来说发展的速度是十分之快的,现在社会著作权的内容是十分之多的,其中就包括著作权的人身权以及相应的著作财产权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著作人格权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著作人格权
  •   关键词: 著作人格权/作者专属辅助权/公益辅助权/私益辅助权

      内容提要: 作品和作者人格之间的关系是全部著作人格权理论的逻辑起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著作人格权制度缺少强有力的支撑理论,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陷。在实践中,著作人格权制度既与民法人格权制度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冲突,破坏了人格权制度的统一性,也不利于保障作者的私益和社会文化发展利益。这就需要将署名权、完整权、发表权等权利从民法人格权制度框架中解放出来,从经验出发,通过考察这些权利的实际功能,将其界定为专属于作者的各种辅助性权能,重新建构作者专属辅助权制度体系。

      著作人格权,也被称为著作人身权或著作精神权利,是目前各国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普遍承认的一种权利。著作人格权制度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德国模式、法国模式以及英美模式。其中,德国模式的特点在于高度重视著作人格权,著作使用权建基于著作人格权之上并受制于著作人格权;法...

  •   著作权在近代来说发展的速度是十分之快的,现在社会著作权的内容是十分之多的,其中就包括著作权的人身权以及相应的著作财产权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的区别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二)署名权,(三)修改权,(四)保护作品完整权;(五)复制权,(六)发行权,(七)出租权(八)展览权,(九)表演权,(十)放映权,(十一)广播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十三)摄制权,(十四)改编权,(十五)翻译权,(十六)汇编权,(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其中前四项即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著作人身权,其他的是著作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而财产权可以转让。

      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

  •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并不可以转让,因为人身权是具有强烈的属人性,转移或转让之后,因为主体也就是人本身变更而失去效力。虽然著作权是一个宽泛笼统的概念,但是可以转让一些实体的著作权中的细分实体权,人身权并不属于实体权利,所以不可以转让。那么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可以转让吗?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可以转让吗?

      承认著作人身权的国家一般认为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主张二元说的学者认为,著作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而著作人身权则不可转让。如法国《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作者有权使其姓名、资格和作品得到尊重。上述权利是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终生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是二元说的代表。采用一元说的国家也认为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让与性。德国1965年《著作权法》第29条规定:“著作权除因处分之履行而转移,或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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