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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1 11:04:23 0人浏览

导读:

执行是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组织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将已经生效且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付诸实现的活动。那么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
  •   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执行案件的管辖问题变得相对复杂,最高人民法院9日对外发布的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司法解释对执行管辖问题作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既可以是一审法院,也可以是“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由于被执行的财产可能有多项,而且多项财产可能分布在多个法院辖区。因此,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管辖问题变得相对复杂,同一案件往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一些申请执行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隐瞒真实情况,向两个以上法院申请执行的现象也会增多。为此,有必要明确相应规则,防止重复立案;对已经出现的重复立案,规定相应的解决办法。

      司法解释以立案时间先后为标准,区分两种情况,分别规定了解决重复立案的规则:一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不得再重复立案。二是如果该法院已经立案,在立...

  •   关于执行管辖权争议的处理

      执行管辖是强制执行制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管辖是指法院之间在诉讼程序中处理案件权限的分工,执行程序也属于广义的诉讼程序,因而在执行程序中也存在执行管辖。

      执行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强制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它有利于权利人行使申请权,使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其次,它有利于人民法院内部的工作均衡和协调;再次,它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最后,它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

      管辖权争议可分为积极争议和消极争议两种情况:积极争议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均认为自己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争着受理这一案件;消极争议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认为自己对某一案件无管辖权,均不愿受理这一案件。实践中执行法院发生管辖争议的比较少,但也不排除存在这种情况,也确...

  •   法律条款: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

      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心虹:上期我们谈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也就是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

      议,本期我们来谈谈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

      首先,解决劳动争议应以事实为根据,这也是我国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民诉法》第七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刑事诉讼法》第六

      条中规定,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

      根据”这项原则的目的是,使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真正做到正确、合法,以保证准确地惩罚犯

      罪,保护人民;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

      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权益。案件是否处理得正确,标准是是否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

      凿、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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