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招摇撞骗的意思

招摇撞骗的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1 08:48:59 0人浏览

导读: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那么招摇撞骗的意思?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招摇撞骗的意思
  • 一、概念及其构成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九  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特殊的、实质的危害所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  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
  • 招摇撞骗罪既遂标准是: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同时必须具有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那么招摇撞骗罪的立案和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二、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客体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良好形象。

      依照《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对招摇撞骗罪根据其罪行轻重分两个量刑幅度处罚:

      其一,...

  • 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处罚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