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损害赔偿> 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分类

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8 09:53:30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关占有权利的分类的定义,很多网友都比较陌生,其实在法律都有相关的说明和规定的,然而不是所有人都能知道占有权的类型,比如占有保护请求权,那么今天法律快车小编要说的是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分类有哪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告诉你们吧。
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分类
  • [摘 要]占有是一种对物的事实上的管领力,对占有的保护有利于社会平和秩序的维持,有利于物权体系的完善。对占有物权法上的保护可分为自力救济和公力救济即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不同于物权请求权,它是以保护占有的现实状态为宗旨的独立的请求权。在立法中如何规制占有保护请求权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在我国物权法制订高潮的今天探讨这个问题,对于占有制度的构建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占有 物权请求权 占有保护请求权

    虽然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占有制度,但建立完善的占有制度,确认占有保护请求权,乃是立法的必然。我国物权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五编设立了占有制度(共10条),其中对占有保护请求权第296条第1款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夺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因侵夺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最权威的物权法律频道

      核心内容:物权物权法(草案)》第296条,规定了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和占有妨害除去请求权。但是没有涉及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出于对占有保护的严密,应当加上。另外,把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其在一款中订立显得有一些不伦不类:前者是占有债权法上的保护,而后者是物权法上的保护,所以应当另立一款。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您可以直接拨打网站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6432转0,专业律师即时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提问内容: 点击这里输入问题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律师回复也会越准确!

  • 最权威的物权法律频道

      核心内容:原告究竟是基于物权请求权还是占有保护请求权提起诉讼,并不明确,这会给法院审查起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第二,不利于原告举证责任的确定和被告抗辩事由的选择。原告的举证责任已如前述,此仅就被告的抗辩事由略加说明。若原告基于物权请求权提起诉讼,被告至少得以原告非为物权人而为抗辩。若原告基于占有保护请求权提起诉讼,则被告不得以原告非为物权人而为抗辩;第三,会带来诉讼程序选择上的困难。如前所述,物权请求权的行使适用通常程序,占有保护请求权的行使适用简易程序,如果不能确定请求权人行使的是物权请求权还是占有保护请求权,则不能确定应适用通常程序还是简易程序。笔者认为,合理的做法应当是要求原告选择其一,提起诉讼,以达简化之目的;在后者,当事人既可以相互提起诉讼,被告亦可以反诉的方式为之,均无不可。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您可以直接拨打网站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6432...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