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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和债务的联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1 15:41:32 0人浏览

导读:

债权与债务的关系产生有四方面的原因,在生活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债权是金钱债权,是以货币为内容的。合同是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最主要的依据,我们如果要发生债权和债务关系,尤其是金钱债权,一定要保留好合同,以备后查。那么债权和债务的联系?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债权和债务的联系
  •   债权和债务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负有的义务称为债务。比如,你问我借了200块钱,那么,我对你享有债权,你对我负有债务

  • 许多人不懂公司债权是什么意思。公司作为法人,拥有自己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当然享有债权。一、公司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二、公司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因有哪些?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
  •   生活中有些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突然“手头紧”、缺少资金,大多数人会找和自己的亲朋好友寻找帮助,一般找人借钱都会写一个借据作为证据,这就形成了债权和债务的关系。那么债权和债务区别都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债权的基本概述

      1、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2、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1)契约。或称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

  • 担保债务不一定是个人债务。如果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此外,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经济得到只质一般的飞跃。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随着而来的债权债务的纠纷也随之增多。我国法律对债权债务制度规定的相当详细,那么担保合同债权人的权利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担保合同债权人的权利规定1、债权人代位权。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从法律意义上讲,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不对其他人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债务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2、免除债务权。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免除债务的全部。3、债权转让权。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
  • 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转让权利及转移义务转让应当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规定。 债权人转让权利、债务人转移义务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债权人通知对方或者债务人经对方的同意后,转让行为即生效力。但是对有些权利的转让和义务的转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有效,债权人应当遵守法定的程序办理,以保障合同转让行为最终的法律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或者债务人转移义务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主要是指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一些合同,比如,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外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海洋石油合同等。由于这些合同不仅是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确定,而且其成立和实施涉及到国家的利益,有些合同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合同的切实有效,需要国家审查这些合同的...

  •   此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陈某与袁某原系夫妻。双方于2001年登记结婚,于2007年4月3日经法院判决离婚。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感情不和,自2005年6月起俩人开始分居生活,互不履行夫妻权利义务。在俩人分居生活期间,陈某于2006年10月9日向吴某借款3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三个月。借款到期后,陈某一直拖欠未还。为此,吴某以该借款系陈某与袁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应由二人共同偿还为由诉于法院,请求陈某与袁某共同偿还借款30000元。

      律师回复:

      对本案的处理,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判决该借款由陈某与袁某共同偿还。理由是:陈某向吴某的借款发生在陈某与袁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 债权转让的时效是债权人依法转让债权后,至该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止;债务转让的时效也是一样的,也是自债务转让生效后,到该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止。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是3年。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时,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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