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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法律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8 09:59:47 0人浏览

导读: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那么赠与的法律效力?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赠与的法律效力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瑞雷,下面为大家解答赠与的房产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

      赠与人和接受赠与人之间签订《赠与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同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因此赠与合同有效,须赠与人的赠与行为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所签订的赠予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对于赠与的房产,如果赠与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的,且赠与合同的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办理了房产的登记等手续的,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赠与关系我们都知道,是之一个人送东西给另一个人,而且完全不用任何回报的关系。也就是它的这个概念决定了赠与关系就是单方的,赠与合同是单方法律合同。那么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房屋赠与合同及其相关问题。一、房产赠与合同的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二、房产赠与协议经过公证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瑞雷,下面为大家解答赠与的房产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

      赠与人和接受赠与人之间签订《赠与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同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因此赠与合同有效,须赠与人的赠与行为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所签订的赠予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对于赠与的房产,如果赠与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的,且赠与合同的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办理了房产的登记等手续的,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赠与合同办理公证有法律效力吗?赠与人不交付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是不可撤销的。

      近日,市民张女士打来热线电话说,他们一家3口和寡居的婆婆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十余年后,婆婆见他们一直买不起房子,张女士又特别孝顺,决定把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子送给张女士。

      张女士说,婆婆和她签订了赠与合同,并办理了公证。合同中写明,赠与合同签订后房子即归张女士所有。就在双方办理了赠与合同后,还没来得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张女士的爱人遭遇车祸身亡。婆婆见到儿子没有了,改变了主意,便婉转的表示自己的房子是因为儿子才转给张女士的,现在儿子去世了,想把房子收回来,留给自己的两个女儿。张女士想,虽然自己有婆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但不知道合同是否有效,她想通过本报向相关部门了解,能否要求婆婆按赠与合同的约定交付这套房子。

      就此,记者采访了呼伦贝尔市公证处刘春平主任。刘主任解释说,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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