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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2 15:06:40 0人浏览

导读:

意向书的法律效力:如果意向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并且约定了具体的权利义务,意向书有效;如果意向书中没有具体的权利义务,只是表明一种意向,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意向书的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 案例:2005年3月份,卖方吴女士委托某中介公司出售其在城西的一套住房,同年4月中介公司为其找到了一位买家,吴女士与作为买方的朱先生在中介公司的居间商谈之下,双方均对购房事宜没有异议,于是中介公司要求吴女士与朱先生签订一份房屋买卖意向书,并提供了格式文本,该意向书对出售的房屋、价格、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约定。在整个签约过程中,中介公司并未对该意向书的性质作出说明,吴女士也在整个签约过程中始终认为该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合同而非正式合同。同年6月,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意向书过程中,发生纠纷,7月,买方朱先生将吴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吴女士承担意向书中约定的违约金。   律师观点:从法律角度讲,意向书具有双重属性,第一重属性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的预约性,意向书的内容并不涉及买卖关系双方的具体权利与义务,该意向书属于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取得的也只是签订正式合同的优先权,最后以双方签订的...
  • 案例:2005年3月份,卖方吴女士委托某中介公司出售其在城西的一套住房,同年4月中介公司为其找到了一位买家,吴女士与作为买方的朱先生在中介公司的居间商谈之下,双方均对购房事宜没有异议,于是中介公司要求吴女士与朱先生签订一份房屋买卖意向书,并提供了格式文本,该意向书对出售的房屋、价格、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约定。在整个签约过程中,中介公司并未对该意向书的性质作出说明,吴女士也在整个签约过程中始终认为该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合同而非正式合同。同年6月,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意向书过程中,发生纠纷,7月,买方朱先生将吴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吴女士承担意向书中约定的违约金。  律师观点:从法律角度讲,意向书具有双重属性,第一重属性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的预约性,意向书的内容并不涉及买卖关系双方的具体权利与义务,该意向书属于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取得的也只是签订正式合同的优先权,最后以双方签订的正...
  • 合同的成立需要约人要约和承诺人承诺,而合作意向书只是对合作内容上双方的协商,还没形成最后的要约承诺。如果合作意向书规定了双方详细的权利义务,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单纯的意向,没有其他现实的约束,则法律效力无法体现。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作意向书不属于合同,合同是否确定和当事人是否有受拘束的意思是要约乃至合同成立的两个基本要件。具体到对意向书效力的分析上,实体性条款因为是针对未来的合同条款而定,一般已具有确定性,因而其是否有约束力主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对此表达了明示或默示受约束的意思;而在判断程序性条款的效力时,因为当事人大多数会表达接受这些条款约束的意思,因此通常会遇到的问题是这些条款是否具有足够的确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 购房意向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购房意向书是指开发商和购房人为将来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提前所签订的预约合同。具体而言,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形:

    首先,在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房人与其签订的购房意向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后续开发商违约,需要双倍返还购房人已经支付的定金,如果购房人违约,开发商有权不予退还定金。

    第二,如果签订购房意向书时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此时购房意向书是无效的,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但如果起诉至法院,在开庭前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购房人不能因此理由主张购房意向书无效。

    此外,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出现房屋烂尾等情况,购房者有可能遭受无法追回定金的损失的这样一种情况。所以,购房人在和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书的时候,应该格外的慎重。

  • 案例:2005年3月份,卖方吴女士委托某中介公司出售其在城西的一套住房,同年4月中介公司为其找到了一位买家,吴女士与作为买方的朱先生在中介公司的居间商谈之下,双方均对购房事宜没有异议,于是中介公司要求吴女士与朱先生签订一份房屋买卖意向书,并提供了格式文本,该意向书对出售的房屋、价格、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约定。在整个签约过程中,中介公司并未对该意向书的性质作出说明,吴女士也在整个签约过程中始终认为该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合同而非正式合同。同年6月,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意向书过程中,发生纠纷,7月,买方朱先生将吴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吴女士承担意向书中约定的违约金。   律师观点:从法律角度讲,意向书具有双重属性,第一重属性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的预约性,意向书的内容并不涉及买卖关系双方的具体权利与义务,该意向书属于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取得的也只是签订正式合同的优先权,最后以双方签订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郑学知。下面就购房协议法律效力的问题给大家做简要分析解答如下:

      购房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一般来说只要购房协议的签订是买卖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情形即可。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购房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如果购房协议是买卖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买卖双方都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且协议的内容合法,遵守公序良俗的,则该购房协议有效。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合同效力的内容有,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4、不损害国家、社会、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但是,在农村购房合同的话,即使符合上述条件,也未必有效,那么,以下详细为您介绍!一、农村购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3)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也有效。(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2、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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