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刑事判决书给家属吗

刑事判决书给家属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9 17:06:52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判决书对于当事人和其亲属都是非常重要的,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那么,刑事判决书给家属吗?现在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刑事判决书给家属吗
  • 相信大家对于刑事判决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可能了解的不多,例如对于刑事判决不服应该怎么办?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哪些人对刑事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一审和二审的刑事判决书的区别有哪些?并为大家介绍一份第一刑事判决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哪些人对刑事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一审和二审的刑事判决书的区别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就...
  • 文书名称<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审刑事判决书

    (公诉案件普通程序用)

    二审刑事判决书

    (改判用)

    再审刑事判决书

    (按二审程序再审改判用)

    标题和

    案号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刑终字第××号

  • 一、概念及作用 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第二审程序,对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进行重新审查后做出的书面结论。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0条和181条的规定就上诉或者抗诉的案件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的全面审查。正确的维持原判,错误的予以改判,这样可以有效地纠正一审刑事判决所发生的错误,以期达到准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保护无辜。同时,它也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基本结构与一审刑事判决书相似,也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由于二审法院除了应当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全面审查外,还应针对上诉理由或者抗诉理由正确与否作出回答,所以在内容和写法上与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有很大区别的。(...

  •   我国司法审判制度是二审终审制度,即某个案子在二审之后就会做出最后的判决。因此,大概会有很多人想知道在刑事案件中,一审和二审有什么区别吧?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仔细讲解刑事一审和二审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一审和二审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人民法院第一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对行政案件的一审管辖权,其性质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人民法院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权,其性质是对第一审裁判合法性的审查,是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特定争议最终予以解决。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

      3、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一审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仅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而二审法院审查的...

  • 刑事一审和二审的区别有:1、刑事一审提起主体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检察院。刑事二审提起主体为当事人和检察院;2、刑事一审后可以上诉,刑事二审为终审,不能再上诉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三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 公诉案件中,刑事起诉书一般是给被告人和辩护人的,不包括家属,但如果其家属是被告人的辩护人,就可以复印起诉书给家属。通常会在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 任何文书都有其生效日期,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法院公布刑事判决书后刑事判决书也不是立即生效的,一般刑事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刑事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1、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2、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3、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就始终处于待定状态。
  •   在法院裁判文书中有裁定书和判决书之分,不同的裁判文书适用的范围是不同的,那刑事裁定书适用范围有哪些?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在什么地方?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裁定书适用范围有哪些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终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 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的;其它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1、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书,而可以有数个裁定书。判决...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