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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09:04:07 0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过程当中,可能会因为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的一些情况会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但是,其过程在后面的期限中任然要执行。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条件
  •   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过程当中,可能会因为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的一些情况会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但是,其过程在后面的期限中任然要执行。那么,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条件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条件

      1、案件的审理必须以另一案件结论为根据的。必须以其他刑事案件结论为依据的,其他刑事案件未审结,应中止审理本案,我国台湾地区对此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可借鉴。

      2、自诉人死亡待继承人参加诉讼的。我国民诉法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可以中止诉讼。笔者认为,这值得刑事自诉制度借鉴。自诉人死亡的,应征求其继承人的意见是否愿意代表自诉人参加诉讼,如果需要时间较长的,可对这段期间应用中止审理制度。

      3、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做出解释或确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 我们都知道,当法院进行案件的审理的时候,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法院可能就会中止审理案件。那么如果是当法院进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什么情况下,法院会进行中止审理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
  •   我们都知道,当法院进行案件的审理的时候,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法院可能就会中止审理案件。那么如果是当法院进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什么情况下,法院会进行中止审理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张利民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刑事诉讼中止条件是什么的问题。

      刑事诉讼中止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情况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而将诉讼暂时停止,待中止的情况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的制度。

      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情况,遇有下列特殊情况的,可采取中止诉讼的做法:在侦查阶段,有条件进行的侦查工作已经完成,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又不够通缉条件的,应当暂时中止诉讼;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应当进行的侦查工作已经完成,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和审判的,应当暂时中止诉讼;案件在起诉到法院后,被告人逃跑,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由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在审判过程中,因自诉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由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诉讼中止?诉讼中止又有怎样的效力呢?诉讼中止的情形:(1)被告的行政机关被撤销,尚未确定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或者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其职权也同时被撤销,从而无法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尚未确定继续诉讼的行政机关;(2)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互相抵触,需要等待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在等待解释或裁决时,人民法院应中止诉讼;(3)在审理案件中,人民法院发现被处罚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及时将有关犯罪材料移送有关机关,如果刑事责任的追究影响本案审理的,应中止诉讼,待有关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后,再恢复诉讼。如果刑事责任的追究不影响本案审理的,应继续审理;(4)追加、更换当事人,或者本案的处理需要等待其他案件处理的结果时。诉讼中止的裁定作出后,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
  •   在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一些突发状况,这时候我们就不得不中止事情的执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也不是每一次庭审都能顺利进行,所以规定了刑事诉讼中止的条件,那么什么是刑事诉讼中止?刑事诉讼中止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有多长?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中止

      刑事诉讼中止,刑事诉讼中止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情况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而将诉讼暂时停止,待中止的情况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的制度。

      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情况,遇有下列特殊情况的,可采取中止诉讼的做法:在侦查阶段,有条件进行的侦查工作已经完成,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又不够通缉条件的,应当暂时中止诉讼;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应当进行的侦查工作已经完成,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

  •   刑事案件也有自诉的情形,自诉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那么刑事自诉案件受理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三)被害人告诉。

      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杨勇军律师。在这类案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一)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1、代理律师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2、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的赔偿请求及计算依据。3、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代理律师依法出席法庭审理帮助自诉人行使控诉权。(二)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可以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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