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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原始股交易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5 11:38:57 0人浏览

导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其运营机构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那么新三板原始股交易条件?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新三板原始股交易条件
  •   对一些上市公司来讲,如果要发行股票就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政策合作的,因为上市公司股票的发行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要按照规定来进行股票的发行。那么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5%。

      4、公司在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需要什么材料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

  • 股票上市的条件如下: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提别提醒:由于最近科创板的加入,这些指标将会有所改变,以利于企业正常上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在新三板上市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第二大项、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者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第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第四、股权清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第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

  •   分红股俗称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分红股股东的权利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 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分红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股份,在其不足的情况下,才仍定为瑕疵股份。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股东可以是公司、事业单位等等。

      注:如果该法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那么该法人股为...

  •   对于投资股票来说,大多数应该都是又爱又恨,可以因为这个迅速成为有钱人,但是也能倾家荡产。因为股票本身就具有不稳定性。因此我们在炒股之前,就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可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下证券法股票上市的条件及其其他一些知识。

      一、证券法股票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均制定了各自的股票上市规则,并具体规定了股票上市的条件,但除“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一项外。

      二...
  • 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着多方面的风险,既包括商业风险,也包括法律风险。股权交易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股权交易的程序性风险。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交易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交易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交易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撤销。

    2.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股东人数限制风险。《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为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也就是说,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2个的下限或者50个的上限。

    3.股权交易合同履行风险。在合同履行中。可能面临目标公司怠于或者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同时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董事也可能不尽配合、协助的义务。因此在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前在对目标公司进行调查时受让方应与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较为充分的沟通,为自己行使股东权利做出一...

  •   新三板自启动以来,在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证券业、企业界尤其是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企盼。那么,新三板挂牌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下文将给大家介绍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新三板挂牌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挂牌准入条件的具体细化解读,请详见我司已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

      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制为股份公司;

      2、第二阶...

  •   原始股简单的来理解就是指公司在上市之前的股票证券,只要公司成功上市了对于买了原始股票的人来说就可能会涨一部分。那么,原始股有风险吗,怎么购买原始股?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原始股有风险吗,怎么购买原始股

      1、所谓原始股就是公司在还没上市的时候所发行的股票。当我们一旦在公司上市之前买了原始股,当公司一旦上市成功,你可能就会身价暴增。反之,如果公司上市失败,那你持有的原始股也就没啥作用了。所以说,购买原始股是一项风险很高的投资。目前市场上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原始股搞诈骗,因此如果你想投资原始股,请一定要在正规渠道购买,千万不要相信某某人像你推销的原始股,哪怕是亲戚介绍的也不行。

      2、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

  •   股权收购交易准备阶段有什么法律风险?股权收购交易准备阶段的风险主要包括初步明确股权收购标的的合法性、收集目标公司信息来源产生的风险以及聘请中介机构,防范股权收购的过程风险等方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1、初步明确股权收购标的的合法性

      核实目标公司的工商资料和年检信息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行政处罚记录,有无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核实股权转让方的主体资格及信用记录,如股权转让方系个人,个人身份信息是否属实;如系企业,卖方的工商资料应当查实,关注卖方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收集目标公司信息来源产生的风险

      收集目标公司的信息来源包括公司官网信息、媒体公开信息和政府主管部门登记信息。对于股权收购方而言,不同的信息来源由于可靠性的不同会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与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信息相比,公司官网信息和媒体公开信息可靠性相对较低。因而,股权收购方应对不同来源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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