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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纠纷如何调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8 10:38:01 0人浏览

导读:

邻里纠纷一直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对于怎样解决邻里纠纷法律上也做出了相关解释。再不使问题进一步严重化,大都是以调解而为主的。针对相邻权纠纷如何调解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相邻权纠纷如何调解
  •   邻里纠纷一直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对于怎样解决邻里纠纷法律上也做出了相关解释。再不使问题进一步严重化,大都是以调解而为主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相邻权纠纷如何调解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相邻权纠纷如何调解

      (一)调解因相邻土地通行关系引起的纠纷时应注意:相邻一方因受自然条件所限,如其土地或建筑物在邻人土地或建筑物的包围之中,没有其他通道,必须通过邻人土地时,应当允许其通行。这种权利称为相邻通行权。如因通行造成他方损失的,使用一方要给予赔偿。对于历史形成的公认的通道,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不得随意堵塞或者改道,如确实需要改道的,应征得相邻人同意。

      (二)调解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引起的纠纷时应注意。:相邻关系人共同使用自然水流时,应当保持水的自然流向,按照由高到低、由近到远的原则,合理分配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堵截流水,影响他方用水或排水。

      在水源充足时,低地...

  • 相邻关系纠纷的调解:1、调解因相邻土地通行关系引起的纠纷时应注意:相邻一方因受自然条件所限,如其土地或建筑物在邻人土地或建筑物的包围之中,没有其他通道,必须通过邻人土地时,应当允许其通行;2、相邻一方不得以高音等妨碍相邻人生产、工作生活和休息,不听劝阻的且不采取措施排除的,应视为侵权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   由于房屋的设计是会与邻居有一定的相邻的公共面积所存在的,自然就会因此产生相关的相邻关系,而一旦其权利无法妥善使用,就会产生相关的相邻关系纠纷,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应该怎么样调解相邻关系纠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应该怎么样调解相邻关系纠纷

      (一)调解因相邻土地通行关系引起的纠纷时应注意:相邻一方因受自然条件所限,如其土地或建筑物在邻人土地或建筑物的包围之中,没有其他通道,必须通过邻人土地时,应当允许其通行。对于历史形成的公认的通道,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不得随意堵塞或者改道,如确实需要改道的,应征得相邻人同意。

      (二)调解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引起的纠纷时应注意:相邻关系人共同使用自然水流时,应当保持水的自然流向,按照由高到低、由近到远的原则,合理分配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堵截流水,影响他方用水或排水。

      (三)调解因环境保护关系而产生的纠纷时应注意:相邻一...

  •   核心内容: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对于相邻关系的处理主要见诸于下列规定。属于法律的有《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邻权纠纷与地役权纠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间的区别,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审判实践中,特别要注意将以下两类纠纷与相邻权纠纷加以区分:

      1、地役权纠纷与相邻权纠纷的界定

      前面已经分析了相邻权与地役权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区分两类纠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首先,相邻关系依法律规定而产生,而地役权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从我国民法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来看,由于相邻关系主要基于法定,所以不能完全取代约定的地役权。例如双方约定,相邻双方一方...

  • 正文:相邻权纠纷与地役权纠纷的认定  案情介绍?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他人手中购得位于市中心城市花园广场附近一块土地,以“观景”为理念设计并建造高层观景商品住宅楼。该地前边有一学校乙,双方协议约定:乙在20年内不得在该处兴建高层建筑,为此甲每年向乙支付10万元作为补偿。  一年后学校迁址,将房屋全部转让给丙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未向丙提及其与甲之间的协议约定。丙购得该房屋后建高层住宅。甲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丙立即停止兴建,遭到拒绝后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乙与丙之间转让房屋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理分析?  本案属于相邻关系纠纷还是地役关系纠纷存在争议。在讨论本案的处理结果之前,应从分析本案所涉法律关系来确定法律纠纷的性质。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行使权利的延伸或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
  •   核心内容: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对于相邻关系的处理主要见诸于下列规定。属于法律的有《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邻权纠纷与地役权纠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间的区别,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审判实践中,特别要注意将以下两类纠纷与相邻权纠纷加以区分:

      1、地役权纠纷与相邻权纠纷的界定

      前面已经分析了相邻权与地役权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区分两类纠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首先,相邻关系依法律规定而产生,而地役权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从我国民法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来看,由于相邻关系主要基于法定,所以不能完全取代约定的地役权。例如双方约定,相邻双方一方...

  • 正文:相邻权纠纷与地役权纠纷的认定  案情介绍?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他人手中购得位于市中心城市花园广场附近一块土地,以“观景”为理念设计并建造高层观景商品住宅楼。该地前边有一学校乙,双方协议约定:乙在20年内不得在该处兴建高层建筑,为此甲每年向乙支付10万元作为补偿。  一年后学校迁址,将房屋全部转让给丙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未向丙提及其与甲之间的协议约定。丙购得该房屋后建高层住宅。甲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丙立即停止兴建,遭到拒绝后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乙与丙之间转让房屋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理分析?  本案属于相邻关系纠纷还是地役关系纠纷存在争议。在讨论本案的处理结果之前,应从分析本案所涉法律关系来确定法律纠纷的性质。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行使权利的延伸或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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