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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逃逸致人死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2 08:37:51 0人浏览

导读: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无证驾驶逃逸致人死亡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无证驾驶逃逸致人死亡
  •   酒驾致人死亡的行为本身就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如果其又有逃逸行为的话,根据刑法的规定,将在三到七年有期徒刑之间判处刑罚。但如果是逃逸后导致他人死亡的话,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1、死亡一人,肇事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若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7年以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2、但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赔偿数额丧葬费23526元、死亡赔偿金463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医疗费、...

  •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05)宁刑初字第021号

      公诉机关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周金科,男,1956年6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宁陵县孔集乡周庄村。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伊庆合之女)伊瑞玲,女,1991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宁陵县孔集乡尤庄村。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伊庆合之子)伊学刚,男,1998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宁陵县孔集乡尤庄村。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伊庆合之妻)黄洋菊,女,1964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宁陵县孔集乡尤庄 村。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伊瑞玲、伊学刚的法定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伊庆合之母)伊李氏,女,1936年10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诉讼代理人尤金标,男,1965年8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宁陵县孔集乡尤庄村。一般代理。

      被...

  •   醉酒逃逸致人死亡的,既构成危险驾驶罪,又构成交通肇事罪,择一重进行处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   在现实生活,大家都知道交通事故逃逸是要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甚至要负刑事责任,人这一辈子都被毁了,所有这是非常不值得的行为。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肇事逃逸及其认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肇事逃逸及其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

  • 撞人轻伤逃逸不需要坐牢。发生交通事故逃逸造成一人轻伤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会被判刑。但是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喝多少酒才算是酒驾?其实这个问题,不好弄清楚,因为不同酒类,有不同的度数,喝酒人喝多少,喝多少度的酒,会有不同的结果。当他使用酒精测试仪之后,就知道自己喝多少算酒驾了。喝多少酒算酒驾?按照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的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百毫升,不到80毫克百毫升,算是酒后驾驶;达到或超过80毫克百毫升,算是醉酒驾驶。据了解,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血液的含量大约为体重的8%。也就是说,一个50公斤重的人,其血液含量约为4000ml,体重75公斤的人其血液含量约为6000ml。这样来算的话,一个体重75公斤的人,喝下大于等于1200mg,小于4800mg的酒精便是酒驾,超过或者等于4800mg的酒精则是醉驾。酒驾如何处罚?1、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
  •   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酒驾导致的,总有那么一些人明明知道喝酒之后不能驾驶汽车,还偏偏存侥幸心理驾驶车辆,结果导致事故的发生,甚至还有肇事逃逸的行为。那么酒驾逃逸撞死人怎么判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酒驾逃逸撞死人怎么判刑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酒驾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

  • 交通肇事罪逃逸情节的认定为:1、发生交通事故后有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2、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当死人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4、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等等。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 交通肇事造成轻微剐蹭的逃逸处罚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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