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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7 09:05:03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违约损害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那么违约损害如何赔偿?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违约损害如何赔偿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违约损害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

  • 违约损害的赔偿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一款是合同法对违约损害赔偿规则最集中的体现和规定。从体系上来看,它首先以因果关系的基本原理界定了损害赔偿的可能范围或者说合同利益的总体构成,接着就损害作了基本的类型划分—所受损失和所失利益,最后确立了赔偿范围的最基本的限定手段—可预见规则,从而最终确定受害人真正获得赔偿的数额。它是总结我国司法实践经验和借鉴域外立法成果的结晶。
  •   如何确定违约赔偿数额

      违约损害赔偿在本质上是交换关系的反映。从等价交换的原则出发,一方违约之后,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合同法》第113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合同一方因为合同另一方违约而产生的损失,既包括实际损失,也包括预期利益的损失。所谓预期利益的损失,实际上就是使当事人处于交易正常实现情况下所能够得到的利益。实际损失的数额比较直观,相对容易判断。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应把握三点:

    一. 时间点,要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

    二. 损失的最高额,要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三. 预期利...

  • 违约损害的赔偿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一款是合同法对违约损害赔偿规则最集中的体现和规定。从体系上来看,它首先以因果关系的基本原理界定了损害赔偿的可能范围或者说合同利益的总体构成,接着就损害作了基本的类型划分—所受损失和所失利益,最后确立了赔偿范围的最基本的限定手段—可预见规则,从而最终确定受害人真正获得赔偿的数额。它是总结我国司法实践经验和借鉴域外立法成果的结晶。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违约损害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

  •   合同签订之后,没有意外大家都需要履行,但有些时候,因为一些原因,可能合同没有办法继续下去,除了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之外,提前终止合同就属于违约行为了。既然违约,那肯定是要赔付一定的违约金的。那么,违约损害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违约损害赔偿金标准

      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一)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二)可得利益损失,是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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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国家对于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都会有所限制,这是一个普遍性的原则,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不会有任何疑问。所有的合同法律制度在完全保护信赖利益和期待利益等利益时都会坚守这样的一种理念:有必要确立一个界限,对超过部分,债务人(被告)无需负责。否则,要么违约人将承担巨大而遥远的损失,要么惶惶不敢签订合同而阻滞交易进行。因此,在违约损害赔偿范围论上,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采取什么样的限定损害赔偿范围的手段。在这个问题上,不同的国家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技术。具有代表性的立法至少有德国法、法国法和英美法。法国法对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定集中地规定于民法典1149条、1151条,法典规定损害赔偿包括所受损失和所失利益(全部损害赔偿原则),这是原则性的规定。然后逐步限定:...

  •   当我们在进行合作的时候,总是会签订一份合同,这样对于双方的权益也有保障。不过很多时候,一方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出现违约的现象,这时候另一方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提出损害赔偿金,所以法律快车小编今天就是为了说违约损害赔偿金上限。

      一、违约损害赔偿金上限

      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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