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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7 09:15:35 0人浏览

导读:

土地对于我们人类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不仅给我们带来食物,也给我们带来经济收入,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政府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土地可以进入市场流通,不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承包经营权法
  • 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流程是怎么样是很多想承包土地的人的一个问题,那么如果我们需要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般来说需要先去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一个申请,然后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再然后相应的人员进行一个合同的签订。接下来为大家带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2、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章。3、流转合同签订后,承包农户应将签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分别报送土地发包方和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4、土地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收到承包农户递交的书面流转合同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如发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予以制止。二、承包农村土地的补贴1、粮食直补:水稻直补的补贴标...
  • 农村的一些土地是可以由一些人员进行承包的,有的是需要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但是有的土地承包就没有这样的要求,那么承包人将土地承包以后,想要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去的话,各方都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条件。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条件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生活的时候,才应允许其转让。目前农民进城发展的情况比较负载。有的是农闲时进城打工,农忙时回家种地;有的是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已在城市生活了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但他们通常是合同工,合同终止即失去生活来源;有的已在城镇安家置业;有的在城市上学;有的是进入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这些人的相当一部分,当失去工作,失去生活来源和生活保障时,可能回到他们的故乡,依*他们的承包地维持基本的生活。...
  •   土地对于我们人类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不仅给我们带来食物,也给我们带来经济收入,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政府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土地可以进入市场流通,不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多少年,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多少年

      不同类型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年限是不一样的,一般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归于消灭,承包方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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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于去年8月29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其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①本文试从物权法理论的角度,结合立法和司法中的几个重点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粗浅认识。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对这一问题,学界曾提出的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应然的物权说、实然的债权说、物权改造无用说。目前,从已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民法(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主任顾昂然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说明》来分析,这一问题基本有了定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应然的物权说和实然的债权说,“尽管它们所切入的角度不同,观...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四十一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农村的一些土地是可以由一些人员进行承包的,有的是需要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但是有的土地承包就没有这样的要求,那么承包人将土地承包以后,想要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去的话,各方都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条件。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条件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生活的时候,才应允许其转让。目前农民进城发展的情况比较负载。有的是农闲时进城打工,农忙时回家种地;有的是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已在城市生活了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但他们通常是合同工,合同终止即失去生活来源;有的已在城镇安家置业;有的在城市上学;有的是进入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这些人的相当一部分,当失去工作,失去生活来源和生活保障时,可能回到他们的故乡,依*他们的承包地维持基本的生活。...
  •   土地对于我们人类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不仅给我们带来食物,也给我们带来经济收入,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政府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土地可以进入市场流通,不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多少年,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多少年

      不同类型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年限是不一样的,一般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归于消灭,承包方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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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心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使不但能使得权利人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而且也使农村土地的用途得以充分发挥,小编将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原因,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其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作为用益物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使不但能使得权利人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而且也使农村土地的用途得以充分发挥,不仅有利于保持土壤肥力、维护粮食产品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也从根本上保障了国家的土地和粮食安全。近年来,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屡见报端,案件类型主要以“还田”请求居多。从抛荒弃耕、外出打工到回归乡里、积极耕种的转变使得曾经的冻土现今变成了热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政策导向使然自江苏省胜利完成农村税费改革、充分落实粮食直补政...
  •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设计和实践运行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多种形式,主要包括转让、入股、抵押、租赁、继承、转包,以及一些特殊问题,如征收、建设占用、集体撤销承包、抛荒、调整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一种,但无疑是最为重要和最具争议的一种流转方式。不管是理论研究者还是政策制定者,对转包、出租和互换等暂时性土地流转方式大都认为应当鼓励,但对转让、入股、抵押、继承和赠与等永久性土地流转方式则有很大分歧,多持保留态度。其中,入股只是发生权利的置换问题,设定抵押也只是产生权利的限制问题,仅使权利具有移转的潜在可能性。其实, 解决了“转让”的问题,入股、抵押、继承和赠与的厘清就可水到渠成。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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