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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对于我们人类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不仅给我们带来食物,也给我们带来经济收入,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政府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土地可以进入市场流通,不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多少年,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多少年不同类型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年限是不一样的,一般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归于消灭,承包方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四十一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对于我们人类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不仅给我们带来食物,也给我们带来经济收入,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政府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土地可以进入市场流通,不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多少年,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多少年不同类型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年限是不一样的,一般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归于消灭,承包方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设计和实践运行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多种形式,主要包括转让、入股、抵押、租赁、继承、转包,以及一些特殊问题,如征收、建设占用、集体撤销承包、抛荒、调整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一种,但无疑是最为重要和最具争议的一种流转方式。不管是理论研究者还是政策制定者,对转包、出租和互换等暂时性土地流转方式大都认为应当鼓励,但对转让、入股、抵押、继承和赠与等永久性土地流转方式则有很大分歧,多持保留态度。其中,入股只是发生权利的置换问题,设定抵押也只是产生权利的限制问题,仅使权利具有移转的潜在可能性。其实, 解决了“转让”的问题,入股、抵押、继承和赠与的厘清就可水到渠成。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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