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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数额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09:00:38 0人浏览

导读:

贪污罪数额认定,应当按照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进行认定,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那么贪污罪数额认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贪污罪数额认定
  • 或许大家有听过贿赂这个词,那么,贿赂是否犯罪?对法律规定的贿赂罪是否有一定的了解,其实,贿赂就是想国家的工作人员介绍行贿,以此更好的实现自己的目的行为,为他人牵线效劳。对于贪污受贿的人员,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处罚的?贪污贿赂罪主体范围有哪些?一、贪污贿赂主体范围犯罪主体本类犯罪的主体包括两类,一类是自然人,一类是单位。就自然人来说,大多数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少数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如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就单位来说,既有纯正的单位犯罪,如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也有不纯正的单位犯罪,如对单位行贿罪。二、贪污贿赂罪的内容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   贪污罪既是一种职务性犯罪,也是贪利性的财产犯罪,它对公职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破坏及其程度主要是通过对公共财产的侵害而表现出来的。因而贪污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主要表现在贪污数额上,其数额大小,是衡量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主要依据,从而也是对贪污罪处罚的主要根据。如何正确认定贪污数额关系到贪污罪与非罪,量刑轻重,至关重要。??  ( 一 ) 贪污共同犯罪中的贪污数额认定??  在单独犯贪污罪的情况下,以个人贪污数额作为处罚的基准,是没有疑问的。但是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刑罚的适用与单独的贪污犯罪相比要复杂得多。由于贪污罪的刑罚适用是以贪污数额为前提确定的,因此对共同贪污犯罪的犯罪人使用刑罚也必须以贪污数额为基本尺度。但是在共同贪污犯罪中,贪污数额既有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又有各共犯在贪污后分赃形成的个人所得数额,对各共犯应当根据什么数额定罪和处罚,十分复杂。这既有理论的争论,也有立法的不同规定...
  • 共同贪污罪的数额应当按照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进行认定,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第三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关于办理贪污贿...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来说,是很常见的,特别是敲诈勒索罪,在刑法中,对于敲诈勒索罪的既遂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何认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何认定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敲诈勒索罪属于侵财犯罪,故区分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应以实际取得财物为标准,实际取得财物为既遂。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二、敲诈勒索罪怎么判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人民的日益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每一个国有企业的单位待遇也变得越来越好,但往往也会有一些职员一时鬼迷心窍走上犯罪的道路。那么对于职务侵占罪金额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职务侵占罪金额认定的标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职务侵占罪金额认定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

      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十万元以上。

      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

      对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起点...

  •   在我们的生活中,敲诈勒索这种事情还是时有发生的。那么怎么认定敲诈勒索罪既遂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怎么认定敲诈勒索罪既遂: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怎么认定敲诈勒索罪既遂的相关内容。

  • 职务侵占罪的金额按照被害单位的实际损失予以认定,共同实施职务侵占行为的,共同实施行为对被害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为职务侵占罪的数额。

    行为人在实施职务侵占后予以退还的,属于退赔,不影响职务侵占的性质认定,但对于量刑会有所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轻基准刑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轻基准刑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20%以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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