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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交纳办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10:41:30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那么诉讼费交纳办法?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诉讼费交纳办法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本办法。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本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费用交纳上实行差别对待的,按照对等原则处理。

      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国务院令第481号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第六章 司法救助第七章 诉讼费用的管理和监督第八章 附则   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本办法。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本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费用交纳上实行差别对待的,按照对等原则处理。

      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国务院令第481号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第六章 司法救助第七章 诉讼费用的管理和监督第八章 附则   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6 年12 月8 日由国务院第159 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2 月19 日国务院令第481 号公布,自2007 年4 月1 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是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取代了原来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明确人民法院不再是收费主体,当事人为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提起诉讼,其交纳的费用不是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而是向国家交纳的,统一纳入国家财政收费管理。

      一、《办法》出台的过程

      着手修改诉讼收费办法,时间已经很长了。2003 年,中央决定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明确提出了二十多项改革任务,其中有一项就是修订诉讼收费办法。这个问题由来已久。

      一是原有收费办法的法律依据不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是1989 年制定的,当时《行政诉讼法》还没有实施,《民事诉讼法》还是试行,我们就是在这样一个法律基础上制定的收...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国务院令

      (第481号)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已经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本办法。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

  • 离婚在生活中也变得越来越常见主要是现在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有一些夫妻不满足现有的物质生活或者性格不合的原因从而导致离婚。那么对于离婚分房诉讼费多少钱?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离婚分房诉讼费多少钱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离婚分房诉讼费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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