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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返还定金起诉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5 11:00:06 0人浏览

导读:

定金双倍返还是包括了定金本身的,如果收受定金的当事人违约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其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因为其之前收受了定金,实际上是相当于退还收受的定金并承担了定金数额的违约赔偿。那么,双倍返还定金起诉书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双倍返还定金起诉书
  • 正确适用定金罚则依照担保法第89条之规定,定金的法律效力表现在两方面:(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此乃为主合同得以履行情况下所表现的效力。 (2)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乃主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的定金罚则。在司法实践中,支付定金的一方虽以货款、预付款、保证金、留置金、担保金、押金、订金等名义支付,但支付的数额、时间与定金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一致的,不影响定金合同的效力。定金罚则适用的条件,一是以违反有效合同为前提。亦可说,它以违约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无违约责任,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二是一般只能针对不履行这种违约形态,对部分履行的,定金罚则可针对不履行部分适用。有学者认为,违约定金仅在债务人拒绝履行和不能履行两种情形下发生罚则效力,逾期履行和不完全...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张锐律师。合同虽然没有签字,但已经实际交付定金的,接收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仍然需要返还定金。定金合同成立,接收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仅有交付定金款项的行为,从现有证据中不能确定双方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的,接收货币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返还所收受的款项。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没有在书面合同上签字,书面合同并不成立,但是一方支付了款项,以实际行动证明了双方有订立合同的意愿。但此时,该笔款项系定金,还是正常的合同对价,需要权利主张方承担举证责任。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给您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
  • 双倍定金是包含定金本身的,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却逾期未交付房屋以及办理过户手续,买房人诉至法院要求房主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卖房人不得不为自己的违约承担法律责任。

      2008年6月7日,薛某与林某在无锡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薛某将自己的房屋以100万余元的价格卖给林某。合同签订当日林某交付定金5万元,约定首付款过户当日支付,50万元由中介公司代办10年商业贷款,待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房屋所有权证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给薛某。另外,合同还约定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等的违约责任。次月30日,林某以特快专递方式向薛某发函,要求薛某接函后7日内交付房屋,并在接函后十日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逾期未办理交付房屋和产权过户手续,将视为违约由薛某承担法律责任。后因薛某与前妻离婚事宜及诉争房屋存在的抵押贷款,致使办理房屋过户手...

  •   担保法第89条之规定,定金的法律效力表现在两方面:(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此乃为主合同得以履行情况下所表现的效力。 (2)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那么大家知道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的范围有哪些吗?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的范围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支付定金的一方虽以货款、预付款、保证金、留置金、担保金、押金、订金等名义支付,但支付的数额、时间与定金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一致的,不影响定金合同的效力。

      定金罚则适用的条件,一是以违反有效合同为前提。亦可说,它以违约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无违约责任,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二是一般只能针对不履行这种违约形态,对部分履行的,定金罚则可针对不履行部分适用。有学者认...

  • 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规定依照担保法第89条之规定,定金的法律效力表现在两方面:(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此乃为主合同得以履行情况下所表现的效力。 (2)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乃主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的定金罚则。

    在司法实践中,支付定金的一方虽以货款、预付款、保证金、留置金、担保金、押金、订金等名义支付,但支付的数额、时间与定金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一致的,不影响定金合同的效力。

    定金罚则适用的条件,一是以违反有效合同为前提。亦可说,它以违约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无违约责任,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二是一般只能针对不履行这种违约形态,对部分履行的,定金罚则可针对不履行部分适用。有学者认为,违约定金仅在债务人拒绝履行和不能履行两种情形下发生罚则效力,逾期履行和...

  • 购房时的订金可以退,而定金的退需要满足法定事由才能退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张锐律师。合同虽然没有签字,但已经实际交付定金的,接收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仍然需要返还定金。定金合同成立,接收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仅有交付定金款项的行为,从现有证据中不能确定双方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的,接收货币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返还所收受的款项。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没有在书面合同上签字,书面合同并不成立,但是一方支付了款项,以实际行动证明了双方有订立合同的意愿。但此时,该笔款项系定金,还是正常的合同对价,需要权利主张方承担举证责任。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给您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
  •   彩礼支付方要求接受方返还彩礼,协商不成的,需要起诉到法院,聘请律师作代理人的,在案件审理中,需要发表代理词,那么返还彩礼原告代理词怎么写呢?下面是法律快车的小编整理的返还彩礼原告方代理词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返还彩礼原告方代理词范本

      返还彩礼原告方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XX诉赵X离婚纠纷案一审的诉讼代理人,经过调查取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结合本案的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被告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原、被告双方感情基础薄弱,经人介绍后,在相互缺乏了解的情况下草率登记结婚,婚后也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现双方已不在联系,感情淡漠到了极点,形同陌路,且在庭审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解除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

      二、原告XX为结婚而给付给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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