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收养关系公证材料

收养关系公证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1 10:34:13 0人浏览

导读:

收养又称“抱养”、“领养”,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那收养关系公证材料有哪些?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收养关系公证材料
  •   核心内容:收养关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行的活动。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申请可以在双方办理收养登记之前提出,也可以在办理收养登记之后提出,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收养关系公证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关于收养与被收养的一般规定: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根据...

  • 收养协议或公证书确认或公证书确认的收养事实形成之日起成立。事实收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

  •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顾名思义就是根据当事人申请对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行为。那么,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养父母与成年子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收养公证书或收养协议书;

      (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收养协议书或收养公证书;

      (五)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应有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思表示。

      (六)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成立收养关系的时间,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双方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对共有财产分割的意见,以及是否有《收养法》第29条规定的情况,并给予必要的财产补偿。

      养父母提出与未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须经送养人同意。生父母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须经养父母或养子女同意。从福利院收养的,在其成年并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以...

  •   生活中,收养关系可以因为一些原因而解除,此时当事人可以将解除收养关系进行公证。以此证明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那么大家知道我国对公证解除收养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2、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

      (2)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德的情况。

      (3)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必须亲自表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并记载在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机构不能受理:

      (1)收养人与有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有一方不同意解除的;

      (2)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

  •   我们知道收养是指被收养人和收养人之间的一种拟制血亲关系,但是也有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那么,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

      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

      (四)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

      (五)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得的情况。

      (六)被收...

  • 解除收养关系不需要公证。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收养关系的即可解除;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养子女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核心提示: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领养别人的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和收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下面请看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收养公证所需材料的介绍。

      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   摘要:收养关系的成立是指收养当事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建立收养关系。在世界各国现行的收养法中,考虑到收养是变更身份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行为,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关系到社会公益,因而都要求必须符合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收养关系始能合法成立。我国《收养法》第二章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和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否则,收养关系不能成立,收养行为无效。

      关键词:收养关系 收养法 成立条件

      一、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所谓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指通常情况下建立一般的收养关系时,当事人和收养行为所应具备的条件。根据我国《收养法》第二章的规定,在没有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建立收养关系必须符合以下四项法定条件。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被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年龄未满14周岁;

      (2)生父母双亡的孤儿...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