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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1 10:39:56 0人浏览

导读:

收养又称“抱养”、“领养”,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那么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
  •   收养子女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收养。那么,收养程序的办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收养程序的办理如下:

      1、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3、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

  •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收养子女收养人应当向收养机关提出收养申请,那么,收养登记程序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收养登记程序具体如下:

      (一)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二)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1、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3、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适合收养的健康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三)审查

      ...

  •   核心内容:最新的办理事实收养登记程序是怎样的?一般事实收养人缺乏对收养关系的法律认识,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办理收养登记呢?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申请

      1、符合《收养法》和本《处理意见》规定的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事实收养登记手续。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包括公安、计生部门委托公民抚养)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到弃婴、儿童发现地的县(市)、城区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民政部门委托、安排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到弃婴、儿童所在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城区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到收养登记办法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   核心内容:最新的办理事实收养登记程序是怎样的?一般事实收养人缺乏对收养关系的法律认识,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办理收养登记呢?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申请

      1、符合《收养法》和本《处理意见》规定的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事实收养登记手续。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包括公安、计生部门委托公民抚养)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到弃婴、儿童发现地的县(市)、城区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民政部门委托、安排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到弃婴、儿童所在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城区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到收养登记办法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 收养登记法律规定的办理程序有: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张荆。根据《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收养的程序具体如下:

      1、收养人携带相关的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包括身份证明;有无婚姻、子女等的证明文件;收养申请书。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还需到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加签意见并盖章。

      3、收养登记机关对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

      如果收养的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公告期限60天。

      另外,被收养人包括不满十四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熊成浩。以下为大家解答“办理收养公证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由于种种原因,很多人会选择收养小孩,今天我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怎样合法办理收养手续。

      收养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免冠照片;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3、收养人的基本状况证明及复印件(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6、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7、如果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送养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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