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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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商投资流向上,应引导流向城市外的新区开发和改造难度较大的旧城区;
在合资形式上,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为主,严格控制外商独资办房地产企业;
在开发形式上,应坚持以成片开发为主,并规定在此范围内的配套设施,辅助工程应由外资或台资企业一并承建;
在引资规模上,要坚持适度规模原则,使利用外资的数额、投向适应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资金需求。
在法律层面上,制定土地出让计划,尽快制定《涉外房地产管理办法》、《外商在境内居住管理办法》等法规,健全管理制度。
本文主要介绍了涉外房地产的概念,涉外房地产,泛指我国与国外有关的一切房地产活动,可以从3个方面来认识:
涉外房地产,泛指我国与国外有关的一切房地产活动,可以从3个方面来认识:(1)主体涉外,指房地产经营主体或财产权益主体具有涉外因素。不仅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属于涉外房地产,而且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承租国内房地产情况,也属于涉外房地产,因为房屋及土地的所有和使用直接关联着涉外权益。
(2)行为涉外,指房地产经营活动或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具有涉外因素。
(3)标的涉外,主要指我国在国外享有所有权及承租权的房地产以及所发生的经济活动。
涉外房地产关系
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房地产关系、从理论上说,涉外房地产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是指涉外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中,有与国外或境外相联系的某一具体因素。狭义的理解,是指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房屋、.土地位于我国境内,主体具有涉外因素。例如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我国取得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权,依法与我国政府部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后,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从而使该房地产具有涉外因素,构成涉外房地产问题。
外国人、港澳台人士、华侨就其个人在中国内地的房地产订立遗嘱的,必须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签署、盖章、再经公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外国人、华侨申请在中国继承房地产的应在其居住国办理公证证明本人的身份、住址及与中国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申请人持经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遗嘱到该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办理遗产继承事宜。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上述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须有书面的委托书并经公证和认证。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购房梦,都想给自己忙碌奔波的生活找一个舒适温暖的栖息地。因此房地产行业兴起的速度也比较快。对于房产销售来说,并不是任何一套房都可以销售的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涉外房产销售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涉外房产销售要满足哪些条件
涉外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屋的销售对象以境外购买者为主,且购买者的身份应当符合我国公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以外汇结算。境内居民个人可以人民币或境外汇入的外汇购买或租赁涉外房地产中的住宅,但境内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不能购买或租赁涉外商品房。依我国有关规定,不准销售的涉外房产有:
(1)未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
(2)虽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但涉外房地产企业对该房屋改建、扩建后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3)涉外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尚未解决,或涉外房屋抵押...
涉外房产纠纷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房产纠纷,涉外因素包含两种可能,一种是主体涉外,一种是内容涉外。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外房产纠纷,有一定的原则,并且应当注意防范一些风险。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涉外房产处置的原则是什么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涉外房产处置的原则是什么
在涉外房产法律实务中,涉外房产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
(三)国家主权原则;
(四)司法豁免原则。
二、法律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涉外房产诉讼法律实务,涉外房产诉讼可能发生以下法律风险:
(一)受理案件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的法律风险;
(二)涉诉房产是否在中国境内的法律风险;
(三)被告在中国境内是否有住所的法律风险;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是否在法定时间上诉...
房产问题
房屋产权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许多房屋自然损坏严重,有的结构发生了变化,还有一些产权也发生了变化。对属于民事权益方面的房屋纠纷,包括房屋典当、买卖、租赁、代管和其他侵权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去台人员和台胞要求回赎去台前出典的房屋,如果土改中已经处理或者典期届满后承典人已依法取得所有权的,不再变动;法律、政策规定可以回赎的,应予准许。去台人员和台胞所有的房屋已被他人侵占或者处分的,人民法院应本着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并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去台人员和台胞的房屋去台前委托公民个人代管,现在房屋仍旧由代管人或者代管人的继承人代管,如果去台人员和台胞要求解除或者变更这种代管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准许。
涉外房地产市场是指:境外资本参与国内房地产的开发、转让、出租、抵押用房屋买卖等经营活动。涉外房地产市场主要有以下特点:
涉外房地产市场是指:境外资本参与国内房地产的开发、转让、出租、抵押用房屋买卖等经营活动。涉外房地产市场主要有以下特点:1、金额多、范围大、程度深
2、利用外资额稳步增长(来自香港、美国、台湾的资金最多)
3、投资地域由南向北,由沿海向内地拓展
4、投资对象由高档物业向普通住宅扩展
5、投资取向由新区开发向旧城改造扩展
6、政策乱、优惠多、缺协调:涉外房地产问题多
7、没有统一的土地价格标准,土地定价较为混乱
8、涉外房地产缺乏完善的政策法规
9、外资入境和土地出让金的交纳方式不规范
10、“三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待遇差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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