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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9 14:30:53 0人浏览

导读:

商标专用权是指,法律授予商标权专有人在其生产或经营买卖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专有的、排他的权利,这种商标一般是具有独特性,并且可以建立对商品的普世认知,是一种识别标志。更多关于商标专用权期限,请继续阅读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商标专用权期限
  •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商标专用权又被称为商标所有权。如果要取得商标专用权,必须要注册。
  •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而产生的所有权,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大家对商标专用权期限陌生又熟悉,那么商标权的内容是什么?商标专用权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商标权期限确定原则,让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标权的内容: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

  •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可以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在十年的保护期届满后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续展手续继续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在这里,梁律师提醒权利人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   对产品网络侵权的保护从制定的一些制度来说,表现的越来越重视。侵犯肯定是要得到法律的制裁的,可能会要求进行经济赔偿。那么,产品商标侵权类型有几种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产品商标侵权类型有几种

      商标侵权是指侵犯他人注册专用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大致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

      5、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

  • 商标部分被驳回,复审申请期限为十五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的期限一般为九个月,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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