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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怎么代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2 09:03:00 0人浏览

导读:

老人常说多子多福,殊不知多子也可能多纠纷。我国民间社会因为孩子多还谁都不赡养老人,或者只有一个孩子也不赡养老人的的情况。那么,赡养纠纷怎么代理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赡养纠纷怎么代理
  •   核心内容:我国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有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因子女不赡养老年人而引发的纠纷还是比比皆是,造成赡养纠纷的原因主要有赡养人的赡养意识差、财产分得不均匀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赡养纠纷频发的原因。

      赡养纠纷频发的原因:

      一、赡养人文化素质低、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差,把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视为可有可无,有的甚至把老年人当作包袱。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由此可以看出,赡养义务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系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但有的子女认 为,不赡养父母是属于道德谴责的范畴,根本不违反什么法律规定,不愿意承认自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二、子女因家庭财产分配不均,把平时积累的怨气发泄在赡养纠纷中。

      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即分家生活。在分家时,由于当时家庭的经济状况及父母对子女的观念(尤其疼爱程度)差异等原因,在...

  •   赡养父母是我们的每个人的责任,但在现实中存在着一些不愿意赡养父母的人,特别是在父母年迈生病时,称自己没有能力就不支付医疗费用。那么,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在赡养医疗费用发生纠纷要怎么办?解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你了解关于赡赡养医疗费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一、医疗费的含义

      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康复性治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进行治疗、以及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而进行治疗,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除外)所花费的医药、手术以及其他治疗费用。

      由于这些费用是工伤事故引发的直接后果,也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所在,自然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

  •   关心、呵护和帮助老年人,不仅是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法律赋予每个子女的责任。不赡养父母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赡养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赡养纠纷管辖法院

      1、赡养案件的管辖问题,如果被告是一个人,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如果被告是几个人,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处理赡养纠纷的基本原则

      1、法定义务原则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赡养老人是违法行为。《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

  •   中国有一句话叫做: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每一个人都会有老去的一天,而子女有义务照顾年老的父母,就如父母将子女抚养长大一样。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2018年赡养纠纷代理词怎么写?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2018年赡养纠纷代理词范本一

      尊敬的审判长:

      受本案原告的委托和***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的代理律师,出席今天庭审。通过庭审调查,结合本案事实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先发表如下的代理意见:

      一、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和传统道德的要求。

      原告与其前妻只生育一个孩子即本案被告。原告自被告出生到大学毕业直至其结婚生子,用自己仅有的能力供养其生活、学习等日常生活。2009年原告与其前妻离婚,原告为将夫妻二人共同财产给其女儿在哈尔滨市买房使用净身出户,房屋及财产全部归前妻所有。2014年3月原告到哈尔滨市女儿住所,将其仅有的1万多元积蓄交其女儿,而后其女将原告赶出家门,...

  •   夫妻离婚之后,因为抚养权而发生纠纷,选择管辖的法院是个问题。那么,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以上就是关于“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的内容,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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