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交通事故> 如何界定交通事故

如何界定交通事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8 09:25:38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的界定方法:在公路、城市道路或其他允许车辆通行的公众场所,因车辆、行人之间产生事故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事故可以是一方或多方故意、过失造成的,也可以是意外事件造成的。针对如何界定交通事故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如何界定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的界定方法:在公路、城市道路或其他允许车辆通行的公众场所,因车辆、行人之间产生事故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事故可以是一方或多方故意、过失造成的,也可以是意外事件造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关系到交通事故的赔偿多少,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界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是要负全部责任还是连带责任,还是不用负任何责任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通部门会出具责任认定书,不服判定的可以起诉处理。那么,起诉交通事故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起诉交通事故的费用由谁承担?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属于刑事还是民事案件?一、起诉交通事故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 交通事故被起诉了,被告人收到法院送达起诉书后,应积极应诉,具体为:1、针对起诉书,在答辩期间内提交自己的答辩状;2、被告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3、反诉的,可提交反诉状;4、若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5、针对原告的起诉,提交自己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应诉说的简单点应诉就是人家告了你,你要回应,当然肯定是作为被告。现在机动车增多导致交通事故也多了,那么大家知道在一般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我该如何应诉?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我该如何应诉

      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

      1、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2、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6、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交通事故应诉材料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中被告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

  • 交通事故死亡的,由死者的家属或者近亲属向过错方进行索赔,双方可以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产生新的争议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