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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领收养登记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2 09:51:58 0人浏览

导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对收养人提交的材料审核之后,如果认为收养人具备收养条件的可以对其进行登记,如果收养人想要办理收养登记证的,那么如何补领收养登记证?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如何补领收养登记证
  • 附件10

    补领收养登记证申请书

    收养人 与被收养人 于 年 月 日在 办理 (收养登记/解除收养登记),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仍维持该状况。现因 (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遗失/损毁),申请补领。本人申请内容和所提供的情况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 ...

  •   补领婚姻登记证(国内)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

      二、《婚姻登记条例》 (国务院令[2003]第387号)

      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直接申请。

      条  件

      l、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

      2、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的。

      申请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4、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合影照片(补领结婚证)或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补领离婚证)。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户口所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决定机关

      户口所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程  序

      1、...

  •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某种原因,想收养孩子,就要面临一系列的收养手续,还得看双方符不符合收养与被收养的关系。2022年如何补办收养手续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2022事实收养如何补办收养登记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2事实收养如何补办收养登记证

      1、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 规定当事人遗失 损毁收养登记证,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2、即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首先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

      3、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根据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本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收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状况证明使用。

      4、另...

  •   核心内容:收养关系解除的登记去哪个部门办理?有怎样的程序?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收养关系解除的登记相关内容。

      (一)受理部门:

      县(市)民政局

      (二)部门职责:

      实施本市辖区内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依法处理违法的收养行为,宣传收养法律,倡导合法的收养行为。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四)登记条件: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

      3、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4、被收养人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5、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

  • 没有结婚登记证的没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配偶指的是法律上的配偶,即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的配偶。因此,没有结婚证即使形成家庭,也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还是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长期的照顾,支撑着家庭,解决家庭生活来源,或者一直抚养继承人,也可以适当的分给一些遗产。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提交收养材料。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应的收养材料。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二、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审查时,收养登记机关可以进行有关的调查、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询问,调查应当制作调查记录,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三、发证

      经审查,对符合收...

  • 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状况证明及复印件(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作送养人的(包括已离婚的), 需提交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

  •   收养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否则收养没有法律效力,但办理收养登记的登记机关是哪里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五、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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