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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14:52:22 0人浏览

导读:

每个人的身体都是很脆弱的,如果和他人动手,很有可能对身体造成一些损害的,严重的可能会导致他人残疾伤亡等等,不过这些人体损伤程度都是有分级标准的,大家可以了解一下,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 前 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运用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检案实践经验,在归纳、衔接原《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条款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整并划分等级而制定,为人体损伤程度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本标准参考的有关标准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制定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工...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网特邀嘉宾律师--石祖新。现在为大家解答“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称谓叫“劳动能力鉴定”。依据的是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14),共分为10个等级。符合伤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对伤残情况的分级,是以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进行确定的。工伤伤残鉴定是按照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定,是确定伤残待遇和安置工伤职工的主要依据。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含“造成严重残疾的”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造成轻微伤害的”损伤程度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时应引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T15499-1995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T16180-1996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 前 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运用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检案实践经验,在归纳、衔接原《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条款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整并划分等级而制定,为人体损伤程度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本标准参考的有关标准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制定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工...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网特邀嘉宾律师--石祖新。现在为大家解答“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称谓叫“劳动能力鉴定”。依据的是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14),共分为10个等级。符合伤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对伤残情况的分级,是以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进行确定的。工伤伤残鉴定是按照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定,是确定伤残待遇和安置工伤职工的主要依据。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
  • 前 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运用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检案实践经验,在归纳、衔接原《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条款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整并划分等级而制定,为人体损伤程度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本标准参考的有关标准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制定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工...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网特邀嘉宾律师--石祖新。现在为大家解答“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称谓叫“劳动能力鉴定”。依据的是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14),共分为10个等级。符合伤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对伤残情况的分级,是以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进行确定的。工伤伤残鉴定是按照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定,是确定伤残待遇和安置工伤职工的主要依据。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
  • 2.5 五级残疾 2.5.1 中度智力障碍。 2.5.2 单肢瘫(肌力1级)。 2.5.3 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2.5.4 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2.5.5 双侧面神经完全麻痹。 2.5.6 重度尿崩症。 2.5.7 面部瘢痕4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2.5.8 面部中度毁容。 2.5.9 双眼低视力2级。 2.5.10 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级,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 2.5.11 双眼视野≤32%(或半径≤20°)。 2.5.12 双耳听力损失≥81 dBHL。 2.5.13 两肺叶切除术。 2.5.14 肺叶切除后并胸廓畸形,伴呼吸困难Ⅱ级。 2.5.15 呼吸困难Ⅲ级。 2.5.16 肺功能中度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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