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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如何量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2 15:36:17 0人浏览

导读:

侵占罪的量刑: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那么侵占罪如何量刑?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侵占罪如何量刑
  • 侵占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侵占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行为人构成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侵占罪既遂的量刑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罪不同的量刑幅度主要根据侵占所涉及的数额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核心内容: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二者貌似听起来的感觉非常的相像,但是二者之间的区别是从何而来的呢?主要的差异性质具有哪些不一样的规定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都表现为“变持有为所有”,但两者有着严格的区分,主要有如下差异:

      1、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限定为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这些人员按贪污罪论处)。

      2、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无此要求,因此对侵占罪的构成更为严格,有拒不归还或拒不交出的要求。

      3、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

      4、职务侵占罪为公...

  • 根据法律规定,侵占罪是刑事犯罪。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一、案情  1997年11月8日,顾某乘坐侯某的出租车外出办事,下车时将自己的装有“爱立信”手机的手包遗忘在出租车前排座位上。侯某发现该手机,遂将其藏在座位下。顾某下车后不久,发现丢了手机,就立即拨通了自己的手机,侯某接了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要求侯某交还捡到的手机,并表示愿给予酬谢。侯某即回答:“你把你的电话告诉我,晚上等我的电话。”顾某即将自己的家里电话告诉了侯某。当晚10时左右,侯某给顾某打电话,要求顾某拿出3000元酬金来换取手机。顾某表示要价太高,最多只能给1000元,侯某没有同意。当晚,顾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将侯某抓获。  二、问题  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对于本案的定性出现了三种不同的意见:有的认为侯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有的认为侯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有的认为侯某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我们认为,从本案的事实来看,处理本案可循着这样的思路进行,即通过对侵占罪与敲诈...
  • 侵占罪多少钱立案,侵占罪,是指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侵占罪,是告诉的才处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构成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侵占罪多少钱立案,因为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需要去人民法院自诉,暂未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对其数额进行规定,不过可以参考盗窃罪起点数额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法律上第一次出现“侵占罪”这个罪名是在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的决定》,该决定第lO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或职工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是侵占罪。应该说,这个侵占罪与新刑法所规定的侵占罪无论在主体还是在行为方式以及处刑轻重方面均有不同之处,当时侵占罪的规定,主要是

      为了区别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罪。尽管如此,该罪名出现后,仍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兴趣。

      司法实践的需要与侵占罪研究的不断深入,使得在对1979刑法修订过程中,设立侵占罪成为共识,最终在1997年新刑法第270条确定了侵占罪的定义。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对于侵占罪的认定,应根据本罪的犯罪构成进行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识辨它与盗窃罪、不当得利及行使留置权、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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