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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破产欺诈是一个既古老又现代的话题。“有破产就有破产欺诈”,正如有关学者指出的:“虽然不能说每个破产事件均为破产犯罪,但是却可以说,几乎多数的破产事件都会在各种不同方式下,与犯罪相关联。”[①]现代各国破产法或刑法中都明确规定了破产欺诈犯罪及刑事责任,并且自20世纪中后期在立法上加重了对破产欺诈犯罪行为的追究力度,而我国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的破产欺诈罪名。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公司企业破产事件的大量发生,破产人及破产程序的其他参与人实施破产欺诈行为,给债权人和其他有关主体造成巨大利益损失的事件也频频发生。基于我国新破产法和现行刑法典规定之不足,建立破产欺诈刑事责任追究制度是当务之急。此外,从根本上说,对破产人及破产程序的其他参与人恶意欺诈损害债权人和其他有关主体利益追究刑事责任是维护破产责任制度体现出来的人类文明进步的必要,有利...
核心内容:破产案件中的欺诈讨债行为时一种性质特别恶劣的行为,新的破产法设置一些规定来完善撤销权与无效行为。怎样一种规定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债权债务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目前,破产案件中的欺诈逃债行为十分严重。一些债务人利用破产程序终结后余债可免于清偿的规定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的优惠政策,策划各种欺诈逃债行为,侵害债权人利益,损害职工利益,破坏经济秩序,有些还是在地方政府的支持、默许下进行的。如不坚决打击破产欺诈行为,破产法的实施将步入误区。为此,新破产法草案中设置了较现行立法更为完善的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
一、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概述
撤销权是指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破产无效行为则是针对民法通则、合同法中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在破产程序中的表现特点作出的强制性规定。相对而言,破产无效行...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160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法》第207条规定: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l%以上5%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券法》第175条规定:未经法定的机关...
核心内容:破产案件中的欺诈讨债行为时一种性质特别恶劣的行为,新的破产法设置一些规定来完善撤销权与无效行为。怎样一种规定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债权债务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目前,破产案件中的欺诈逃债行为十分严重。一些债务人利用破产程序终结后余债可免于清偿的规定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的优惠政策,策划各种欺诈逃债行为,侵害债权人利益,损害职工利益,破坏经济秩序,有些还是在地方政府的支持、默许下进行的。如不坚决打击破产欺诈行为,破产法的实施将步入误区。为此,新破产法草案中设置了较现行立法更为完善的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
一、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概述
撤销权是指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破产无效行为则是针对民法通则、合同法中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在破产程序中的表现特点作出的强制性规定。相对而言,破产无效行...
欺诈客户罪,是指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违反证券管理法规,在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中欺诈客户,情节严重的行为。?
证券欺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证券欺诈,包括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行为;狭义的证券欺诈,仅指欺骗客户的行为,不包括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市场行为。即行为人利用与证券投资人进行交易的机会或利用其受托人、管理人或代理人的地位,通过损害投资人、委托人、被管理人或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证券交易,或以虚假陈述诱导顾客委托其代为买卖证券,企图以此获得利益。?
欺诈客户罪侵犯的客体,是证券交易操作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本动因在于竞争,证券市场的科学运行在于充分发挥市场竞争力。证券交易操作制度是在证券市场中按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建立起来的,保护投资者在公平环境中参与竞争的有效机制。欺诈客户行为违反证券市场运行基本原则,侵犯证券交易操作制度,致使投资...
欺诈罪和诈骗罪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可能有些人认为两者是同一个意思,但其实不是的,那欺诈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欺诈是民事行为,民事欺诈行为一般来讲是用夸大事实或虚构部分事实的办法,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通过履行约定的民事行为,以达到谋取一定利益的目的。刑法》对诈骗罪目的规定的很明确,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体来说是行为人不打算付出任何代价或做出任何劳务,即取得对方信任而非法占有财物。民事欺诈虽然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其欺诈行为仍在民事法律关系范围内,仍应由民事法律、政策来调整。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应由刑法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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