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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公共设施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2 09:08:40 0人浏览

导读:

破坏公共设施罪判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破坏公共设施罪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破坏公共设施罪
  •   我们知道小区里面的公共设施是为业主提供方便的,如果有人股故意毁坏的话,那么是可能会构成犯罪的,情节严重的话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很多人都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业主破坏公共设施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一、业主破坏公共设施怎么办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小区公共设施损坏由物业还是业主承担维修

      小区公共设施损坏由物业公司还是业主承担维修费用的情形,...

  • 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与各收购站签订无窝赃销赃违法犯罪活动责任书

    3月11日,由镇经贸办组织牵头,召开了以加强废旧物资收购业的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盗窃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为主题的会议。虎门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镇供销社、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及全镇32个废旧物质收购站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副镇长潘继军出席会议并作指示,镇经贸办主任谭志强主持会议。

    重点打击盗窃破坏电缆、市政设施等犯罪行为 在会议上,虎门公安分局副局长陈金水说,目前我镇有一伙犯罪分子,专门盗窃破坏公共及电力、电信等设施。为了狠狠打击这一犯罪活动,分局已成立由镇委委员、分局长李伟雄为总指挥的专项行动指挥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打击破坏公共及电力、电信等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任务的百日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窃破坏电缆、市政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已抓获并处理一批盗窃或破坏电力...

  • 破坏公共设施价值达到5000元的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刑法中侵犯财产罪的一种。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我们知道小区里面的公共设施是为业主提供方便的,如果有人股故意毁坏的话,那么是可能会构成犯罪的,情节严重的话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很多人都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业主破坏公共设施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一、业主破坏公共设施怎么办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小区公共设施损坏由物业还是业主承担维修

      小区公共设施损坏由物业公司还是业主承担维修费用的情形,...

  • 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与各收购站签订无窝赃销赃违法犯罪活动责任书

    3月11日,由镇经贸办组织牵头,召开了以加强废旧物资收购业的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盗窃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为主题的会议。虎门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镇供销社、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及全镇32个废旧物质收购站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副镇长潘继军出席会议并作指示,镇经贸办主任谭志强主持会议。

    重点打击盗窃破坏电缆、市政设施等犯罪行为 在会议上,虎门公安分局副局长陈金水说,目前我镇有一伙犯罪分子,专门盗窃破坏公共及电力、电信等设施。为了狠狠打击这一犯罪活动,分局已成立由镇委委员、分局长李伟雄为总指挥的专项行动指挥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打击破坏公共及电力、电信等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任务的百日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窃破坏电缆、市政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已抓获并处理一批盗窃或破坏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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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由镇经贸办组织牵头,召开了以加强废旧物资收购业的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盗窃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为主题的会议。虎门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镇供销社、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及全镇32个废旧物质收购站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副镇长潘继军出席会议并作指示,镇经贸办主任谭志强主持会议。

    重点打击盗窃破坏电缆、市政设施等犯罪行为 在会议上,虎门公安分局副局长陈金水说,目前我镇有一伙犯罪分子,专门盗窃破坏公共及电力、电信等设施。为了狠狠打击这一犯罪活动,分局已成立由镇委委员、分局长李伟雄为总指挥的专项行动指挥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打击破坏公共及电力、电信等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任务的百日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窃破坏电缆、市政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已抓获并处理一批盗窃或破坏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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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主破坏公共设施怎么办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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