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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虐待家庭成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8 17:08:37 0人浏览

导读: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损害,虐待可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哪些属于虐待家庭成员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哪些属于虐待家庭成员
  •   《婚姻法》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予以劝阻、调解。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被虐待人而言,其自身的维权意识十分重要,当自己被虐待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在有关部门对施虐人的教育、批评、行政处分(罚)无效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自诉,在人民法院认为施虐人已触犯刑法,公安机关应立案侦察,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依法对施虐人以刑事处罚。 :
  • 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构成虐待罪和遗弃罪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虐待、遗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修改后的《婚姻法》重申了禁止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这是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对满足家庭中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员的生活需要,保障家庭职能的顺利实现,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除家庭暴力以外,其他虐待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也是时有发生的,如言词侮辱、不予适当的衣食、患病不予治疗,以及居住上的歧视性待遇等。虐待可能表现为作为的形式,也可能表现为不作为的形式。家庭暴力以作为的形式出现的,是表之于行为而不是仅仅表之于言词的。虐待行为包括生活上的虐待、精神上的虐 待等,其情节和后果不尽相同。对此,应当对施虐者进行批评教育,或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加以处理。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的基本的生活单位,担负着养老育幼、供养家庭中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员的职能。家庭成员之间的扶养、抚养和赡养,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定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的遗弃行为,是法律严格禁止的。“遗弃”是一个多义词, 《...

  •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虐待罪和遗弃罪是不同的两个罪名,虐待罪侵害的对象是正常的成年家庭成员,遗弃罪侵犯的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并且嫌疑人对这些人负有扶养义务,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就不构成这两个罪名。如果虐待的对象是儿童,则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不定虐待罪。

  • 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构成虐待罪和遗弃罪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虐待、遗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虐待家庭成员的,构成虐待罪,犯此罪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罪为亲告罪,即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现在很多家庭都有家庭暴力的情况,那么,虐待家庭成员怎么处罚?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身利益,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虐待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尚未构成虐待罪的,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才处理虐待家庭成员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把握“不告不理”的原则。

      2、构成虐待罪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才构成虐待罪。情节恶劣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狠;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成员,屡教不改,时间长达数月甚至是数年,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造成被害人伤残、死亡等。

      相关法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 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 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抚养人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告诉才处理)

      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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